侦办复旦投毒案的一位警方人士透露,目前这起投毒案件正在审讯中,嫌疑人的动机尚不明晰。网上最新的说法是误杀。寝室里住了3个人,两个广东的闹矛盾,林某投毒要杀的是另一个人,结果黄洋误喝了水。此说法未经官方证实。(《钱江晚报》4月17日)
名牌高校,学生互戕,投毒弑人,情结跌宕……在窥私欲主导的媒体关注下,这几日,《复旦投毒案嫌疑人的谜样人生》等游走在八卦与新闻间的资讯甚嚣尘上。在真相尚未尘埃落定的时候,各种版本的猜测与联想充斥在网络间。关注与关心,其情可谅,而牵强附会的说教与反思,显然无异于在“复旦投毒案”事件上第二次投毒。
校园投毒案确实是中国高校时隐时现的一道暗伤:1995年5月、1997年5月,清华、北大先后发生了两起学生铊盐中毒案件。除涉嫌人为作案外,铊盐未按剧毒品管理是重要原因。其中,清华女生朱令,终身致残,而此案至今未破。我们还会想起2004年的马加爵案、扬州大学秋水仙碱投毒事件以及2007年中国矿业大学铊盐投毒案。但是,在做出评论之前,我们有必要先弄清事实,否则,一些批评和指责将缺少依据。
目前,复旦投毒案真相还有待掘进,作为关键证据的“N-二甲基亚硝胺”未必一定出自校内,复旦校方称,“有毒化合物并非来自学校实验室,并称网上也可购买”。在这样的背景下,指责剧毒化学品的“校内管理制度”,似乎难免无的放矢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