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4月12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说,中国公车的数量已超过400万辆,公车消费超过4000亿元,但这些公车在使用中,仅有三分之一的时间被用于公务活动,其他时间都被用于“私务”。
按照上述数字很容易算出,这400万辆公车的年车均费用是10万元。显然,10万元,已经远远超出了一辆普通私车的年平均养护和使用花费。但是,4000亿的数字,相对以往根据其他调查统计数字所报道的公车费用来说,还是一个缩了水的数字。
当然,问题更在于,即使以4000亿元的年公车花费计,如果这些钱都用在了公务上,都用在了“公车官员”的“执政为民”上,那尚且情有可原。但事情并非如此。在现阶段,公车私用,已经成了各级官员的一种相应待遇,成了各级官员的一个荫及家属的固定福利。并且,在一些愈益惊人的贪腐案件的“衬映”下,类似公车私用等发生在公车上的腐败,数量虽大但却分散,俨然已是不值一提的小事一桩。
前不久,有的地方以中共中央的“八项规定”为由,开始为官员换配国产汽车。这个举动看似不错。但随之出台的换配国产汽车的标准,却对应到了科级官员。如果连科级官员都需要配备公车,那400万辆公车的数量倒也不算太多。不过,问题是在现代办公条件下,官员是不是非得配备公车才能“为人民服务”,是不是非要配备相应款型的公车才能做相应级别的工作。
有研究表明,中国在2009年时的国家行政开支,就占据了整个国家财政开支的18.6% 。而这一比例,在美国是 7.9%,在德国是7.7%,在俄罗斯是7.6%,在英国是4.2%,而在日本则只有2.38%;中国的“三公”经费(公车花费、公款吃喝、公款游玩)总花销已达万亿以上,占国家年度财政收入的13%……在一个由中央财政支持的贫困地区学生营养补助计划尚不能普及到所有贫困地区学生的国家,在一个教育开支在国家财政总支出中的比例经过多年艰苦的“奋斗”才达到“合法”的4%的国家,上述行政开支和“三公”经费,无论如何都显得过分“膨胀”了。
去年,九三学社中央曾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交《关于遏制公款吃喝的建议》的提案。据当时媒体报道,该提案建议政府要将“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纳入到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并以此作为官员任职的重要条件。该提案同时还建议,将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三公浪费”行为,纳入《刑法》调节范围,以此遏制官场的奢靡之风。如果把这一建议落实到法律,那么,仅公车使用只有三分之一的时间被用于公务这一现实,就不知道有多少相关官员会构成“三公浪费”。
前年和去年,在几起惨烈的校车事故后,在公众和舆论的压力下,有关方面开始研究在中国建立校车制度。但是,在国家有关规定出台后,校车制度的建立并没进入各级政府的行政日程。据说,其停滞不前的原因就是因为建立这一制度的成本太大。
但实际上,建立这一制度的一次性成本也就是6000亿元。显然,不算官员出国(境)的花费,只需一年的官员公车花费(4000亿元),加上一年的官员吃喝花费(3000亿元),就足以支付建立校车制度的全部成本。而如果取消“三公”经费,则校车的养护费用也有了出处。此外,由废除“三公”经费而省下的大笔花销,也可投入到民生事业当中……此等利民利国的好事,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