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付“常缺席”“屡不言”委员有了新招
山东省政协最近出台一条新规《政协山东省委员会关于委员履行职责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提出常委年内缺席常委会议3次或届内累计缺席常委会议7次,委员届内累计缺席全委会会议3次者,将劝其辞去常委或委员职务。消息一出,引发网民关注。
在地方政协委员队伍中,有些委员总以这样那样的借口缺席政协会议或政协活动。有人给这部分委员起了个名字,叫做“常缺席”。如果一些关注度较高的社会名流缺席了政协会议,会很快引来质疑声,负面作用不容小觑。其实, “常缺席”还有个孪生兄弟,叫“屡不言”。无论参加会议还是活动,有些政协委员每每就像“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
审视这兄弟俩,“屡不言”带来的消极影响更值得关注。积极参加政协的各项工作,是每位政协委员应尽的义务。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三大职能,政协委员立德、立功、立言,都离不开一个“言”字。人民政协全部活动和工作中,会议是最为常见的履职形式,全体会议则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项。除参加选举外,其他诸如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有关决议,对国家和地方事务的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等任务,都需要通过“说”来表达界别诉求,通过“议”来汇聚民众智慧。缺席会议的委员,可以通过提交提案、大会发言或反映社情民意等形式,来履行政协委员职责;而到会者再失声,那就等同失职了。
“屡不言”为何不言,无外乎两种原因:不会言,不愿言。不会言,反映的是能力问题。某一党派、团体或界别的代表性人物和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是政协委员应具备的两大基本条件。过于注重前者,就会导致不会言的委员出现。出镜抢风头行,建言真不行。杜绝不会言,倒也不难,进门前把紧委员入口关即可。退一步,进门后不会言,还可以凭“责任心+肯学习”来弥补。
但不愿言则是态度问题。争当委员千方百计,当选之后万事大吉;在外面“说”时意气风发,在会场“议”时松松垮垮;出去考察时踊跃报名,履职建言时鸦雀无声……态度决定一切,再有天大本事,不建利民之言,不谋利民之策,不行利民之举,也绝对不是称职的政协委员。
让“常缺席”“屡不言”的政协委员无职可履,山东省政协率先打出一记重拳。但政协工作中还需要形成更加完备的激励约束机制,来促使这部分委员珍视荣誉,转变作风,担当职责。如果劝阻、激励之后还不见效,那就亮出红牌没商量。一位委员一面旗,政协委员形象如何,直接关系到政协组织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让“常缺席”者常出席,让“屡不言”者能言、勤言、善言,是检验政协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又一标尺。(作者系新华社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