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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H7N9救治基金刻不容缓

发布时间:2013-04-09 08:5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迄今未发现禽流感病例,不等于广东不会有、没有(感染病例)。”昨日,中国工程院院士、广东省禽流感防治专家小组组长钟南山召集多领域专家召开广东省关于H7N9防控计划准备会议。钟南山希望政府设立H7N9紧急救治基金,华东已经有患者家属难以为继,毕竟是突发公卫事件。

  (《南方都市报》4月7日)

随着H7N9禽流感扑面而来,感染患者与死亡人数的日益增多,全国各地纷纷出台防控措施。同时,“H7N9紧急救治谁为患者买单”,成为社会各界讨论的公共议题。有专家认为:使用公共财政资金为患者买单的前提是:H7N9禽流感具有人到人的传染性;而媒体则呼吁政府应当免费救治。如今,著名医学专家钟南山又向国家建议,国家层面应设立H7N9紧急救治基金,以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公共财政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的患者救急,既是公共安全的必然选项,更是现实情势所逼。南京确认的第一例患者许某,患病以来已陆续花费10万元,其家人目前打算卖房凑钱;无独有偶,安徽滁州籍患者韩某的家人,也宣称“看病已拿不出钱了”,希望国家能报销医药费。两名患者本应该在医院接受最精心的救治,可是,“无钱可治”的窘境,突兀地进入公众的视野,让全社会不得不直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费用保障问题。

实际上,在减免医疗费用方面,我们并不缺乏制度性规定。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第62条规定,国家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困难人群实行医疗救助,减免医疗费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43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必要资金,保障因突发事件致病、致残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也明确规定:社会安全突发事件中发生的人员伤亡,由有关部门确定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医疗救治费用,有关部门应负责督促落实。各级财政可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或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对医疗救治费用给予补助。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3日晚也紧急发文,要求医疗救治费用按照规定渠道解决,严禁因费用问题延误救治或推诿患者。只不过,在动辄数十万的巨额治疗费面前,无论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还是国家卫生部门的红头文件,这些原则性规定,不仅难解患者燃眉之急,也难以让医疗费用减免政策落地生根。

由于H7N9禽流感病毒存在传染、扩散的潜在风险性,倘若患者因经济原因选择不救治的话,势必会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十年前非典肆虐时期,中央财政设立20亿元非典防治基金,为救治H7N9禽流感病毒患者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本,这笔专项救助资金对救治非典患者,起到了力挽狂澜的效果。

所以,国家层面要认真汲取钟南山院士的建议,中央财政应尽快拨付一定公共财政资金,设立H7N9紧急救治基金。与此同时,各级地方政府也应拨付相应资金,充实到紧急救治基金中,用于免费救治H7N9禽流感病毒患者。

  吴睿鸫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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