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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衔接周边省价就可以不听证吗?

发布时间:2013-04-09 08:46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对于此次江西高速突然涨价,江西省发改委收费管理处工作人员的解释是,调整是为了跟周边省价格衔接,不是涨价;而且涨价只需要批准并不需要听证。其实,只要调整后的价格比原先的价格高,就属于涨价。所以,即便江西此次调整高速价格是为了所谓的“跟周边省价格衔接”,但只要调整后的价格高于本地原先价格,就属于涨价。江西省发改委收费管理处工作人员所谓“调整是为了跟周边省价格衔接,不是涨价”的说法,纯属无理狡辩。

至于“涨价只需要批准并不需要听证”,就更属法盲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与《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更是明确规定,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当依照价格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听证。所以,像江西省这样不经听证就上涨高速价格,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属于违法行政行为。

而像江西高速这样不经听证就违法涨价,其弊害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违法上涨高速价格会加重广大车主的负担,乃至催生更多的超载超限行为。其次,违法上涨高速价格也会由于提高物流成本导致商品价格上涨,并由此而对整体物价水平起到推高作用。另外,违法上涨高速价格也与中央通过大力减少与降低收费改善民生的政策取向与要求背道而驰,蚕食民众利益、阻碍民生改善。所以,违法上涨高速价格,实际上就是不惜以民众利益与公共利益受损为代价,为少部分人与相关利益集团谋取非法利益。

  魏文彪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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