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男女生交往务必遵循在明亮地方、5人以上同学在场。”“严禁随意出入他人教室、寝室,违者一经查实,给予全校通报批评。”这是漯河市一所高中刚刚颁布的新规定。校规中更是有多条规定禁止男女生单独接触交往,而一旦违反根据规定最严重的将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对此,不少学生及网友质疑在该校老师眼中,学生之间已不存在纯洁的男女同学关系。(4月4日西安晚报)
学校的初衷是善意的,为了防止高中生在样期间谈情说爱而影响学习,但有时良好的初衷不一定就能取得好的结果。就像用砖头拍打一个人身上的苍蝇,苍蝇是拍死了,但人也受到了伤害,这样的代价是不是太大了。
男女生之间的交往未必就是坏事,不是所有的男女生关交往都是在谈恋爱。学校制定这样的规定,类似于法律上的有罪推定。先假设所有的男女生之间的交往都是在谈恋爱,所以,才限制一切男女生之间的交往。其实绝大多数男女生之间的往来都是正常的,在校期间谈恋爱的学生必定是极少数,不能因为极个别学生的行为,而限制大多数学生交往的自由。
这种管理方式类似于一人得病,大家吃药,显然是不科学的。 “任何男女生交往务必遵循在明亮地方、5人以上同学在场。”这项规定本身就把男女生之间的正常交往想歪了。如同一个人在大街上看见男人和女人说话,就想到一定会发生奸情一样,这种草木皆兵,风声鹤唳的思维,本身就是不健康的表现。
高中生作为未成年人谈恋爱,是一种不成熟不理智的表现,是青春期的萌动,对此,学校应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学生分析危害,使他们正确处理男女生之间的交往,在学习上互帮互助,建立纯洁的同学关系。而不是为了管理方便,一禁了之。
社会发展到今天已经不是封建社会那种男女授受不亲的年代,阻断男女生交往是在开历史倒车,也不利于学生以后的发展。正确的做法是因势利导,让学生自己觉悟,不能用“ 一切都是为了学生好”而做出损害学生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