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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罚单如何吓倒开发商?

发布时间:2013-03-29 09:2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日,在南京雨花台区金阳东街南侧一个占地7万平方米的商业项目工地上,考古人员心痛地发现,之前被确认的包括一座王侯等级墓葬在内的三座古墓,遭施工方连夜开挖毁坏。而此前,南京市博物馆和开发商已经协商好了考古勘探相关事宜。一份停工通知书,未能挡住开发商粗暴的施工破坏。

  (3月28日《扬子晚报》)

有人说,南京就像古董铺子,每一锹挖下去,都不免磕碰着文物。正因如此,南京规定,重点埋葬区或施工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工程项目,必须先考古勘探,后才能施工。然而,这样的规定,未必都能得到现实的回应。去年6月,南京站东投资置业公司以9.41亿元摘得南京南站住宅地块G07,但上面堆满了土,按规定,国有土地在拍卖之后,国土部门必须将地块以净地交付给开发商。于是,就有找不到施工方的施工单位“躲猫猫”式清土——两座六朝古墓没了,接着是新发现的四座六朝古墓也消逝了。南京文物保护部门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施工方将面临5万至50万元的处罚。

记得去年7月,《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草案)》引发热议,因为其明确规定,擅自拆除优秀历史建筑最高罚50万元。喧哗过后,遍查法案,大家心绪了然——因为根据2002年修订后的《文物保护法》,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都是严重的破坏文物的行为,但该法规定的最高罚款就是50万元。这在房价动辄成千上万的如今,能吓唬得了谁呢?

从“梁林旧居”到南京古墓,尴尬似乎在于法令太柔。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近30年来消失的4万多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一半以上毁于各类建设活动。说起来,都是对历史缺乏敬畏。再多的文物,总要有铁律的守护。开发商不懂文物,这自然情有可原。但为什么“施工方”压根儿就不在乎文保规则?这能仅仅理解为知识层面的“无知无畏”吗?

俄国作家果戈理说:“当歌曲和传说已经缄默的时候,建筑还在说话。”城市里簇新的城墙与成片的废墟,见证着古城的发展之梦。其实,文物的命运,不过是城市最真实的心思与表情罢了。

来源:镇江日报 作者:邓海建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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