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 张兮兮
3月12日12点52分,网友“男儿膝下有黄金”在红网论坛发帖,质疑救护车私人承包,说短短3公里要价1000元,茶陵县人民医院120这样不应该。而因价格没谈拢,导致病人被延迟送到医院,最后咽了气。
(3月13日《潇湘晨报》)
起初看到“120救护车收费千元遭拒离开致病人死亡”的新闻标题时,笔者还以为是某网站为了吸引眼球而杜撰出的一个花边新闻。但当看到时间、地点、人物甚至“人证”“物证”等一一俱全时,笔者不得不惊诧于一些单位或人良心泯灭到了“只为金钱遮望眼”的程度。
更令人如鲠在喉的是,死者家属提到这样一个现象:“我们又试图联系其他医院的救护车,都被拒绝,对方告诉他,救护车是承包的,人民医院的病人只能用人民医院的救护车。”这一细节无疑反映出两个相互联系的问题:一是各医院大搞“利益割据”,不是本医院的病人,哪怕是再危急也不救治,免得日后出现利益纠纷;二是“本医院病人只能使用本医院救护车”的垄断属性,为救护车乱要价提供了强大的后盾。综合起来即是,在医院将救护车承包出去后,却又没有及时建立有力的监督机制,以至于将救护车这种公益工具私利化——一方面医院承包出去后自己只要坐着收“份子钱”即可,另一方面救护车司机为了利益极大化尽可能索要高价,这种“双赢局面”实则致使病人处于“鱼肉”地位。
不过在笔者看来,茶陵县出现“天价120”不仅是相关制度缺失那么简单,从深层次讲,它更是社会变革期的社会价值取向紊乱、道德意识弱化的隐喻。面对“天价120”,我们一方面固然要对其进行舆论鞭笞,乃至施以法制上、行政上的处罚,另一方面更得从制度层面重塑社会价值体系,改变整个社会的心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