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月20日国务院发布“国五条”后,3月1日下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称“国五条”细则),引起舆论一片哗然,“过户潮”、“抢房潮”、二手房“降价出货潮”等现象也屡屡见诸于报端。而引起这种恐慌的,主要源于“国五条”细则中对于二套房或将提高首付和利率、二手房交易征收差价的20%作为个人所得税等规定。在笔者看来,这些条款只是“新瓶装老酒”,实际上打的是一场心理战。
对于二套房首付和利率或将提高的规定,细则里的表述为“明确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提高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值得注意的是,二套房首付和利率的上涨有一个前提,即是针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那么,哪些城市是上涨过快?这一标准又如何定夺?以佛山为例,2010年房价上涨27%,显然属于上涨过快。那么2011年房价上涨9.96%,2012年则呈下跌态势,均完成年度目标,是否表明并不属于上涨过快范畴?此外,经过2011年限购政策的洗礼,多个大中城市房价一度下跌,到一个相对低位后再进入上涨通道,其楼价的绝对值与限购前相比相差不多,又如何界定是否“上涨过快”?此外,除了界定难以外,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和利率上涨到何种程度,也是一个未知数。
而在二手房交易征收20%个人所得税这一条款上,“国五条”这场心理战中,市民大多已经“溃不成军”更是可见一斑。在近几日的新闻报道中,20%个人所得税执行已久几乎是大多数城市的现状,为何此次“旧事重提”还是能引起轩然大波?笔者认为,这是由于目前国人的购房习惯所致。许多刚性需求者正是因为资金少,所以会选择先购买一套小户型,等到时机稍微成熟再换大房。然而,“国五条”细则中对于二手房交易将征收差价的20%作为个人所得税,让许多市民以为换房的成本会大幅度提高,由此产生畏惧和恐慌的心理。事实上,在现行的多个地方二手房交易缴税细则中,都规定五年以上的家庭惟一住房出售时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在“国五条”细则中,却将此免税条款模糊,也更加使得市民误解。
笔者认为,“国五条”细则从字面看起来的确非常严格,实际上并无新意,其真正用意在于表明一个态度,即让开发商、投资投机者、购房者都有一个共识:新一届政府不会放弃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也会坚决打击投资投机者。不过,“国五条”细则一出,各地却出现了抢房、抢过户等现象,这与政府的初衷并不相同。这说明了在这场“心理战”中,市民已经“输”了的心理,但更说明在现今的房地产市场中,还有很多需要买房的刚需和改善型需求。而这些需求,已经被“误伤”多次,再也伤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