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郑州市保障房将实行“三房合一”新模式,即把符合保障条件的廉租房、经适房与公租房对象统一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停止经适房和廉租房的市场供应。这意味着,面世以来一直毁誉参半的经适房,将彻底退出郑州市历史(3月4日《中国青年报》)。
一直以来,经济适用房尽管在调控房地产市场、调节住房供需矛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却始终无法摆脱附着其上的权力自肥、利益寻租等问题。武汉“六连号”、郑州“房妹”等丑闻,令人审丑疲劳;开宝马住经适房等公开秘密,更让人见怪不怪。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个人信用制度不健全,收入多元化、透明度低的大环境;相关监管不够透明,法律法规缺乏震慑。不过,从根本上讲,经适房与商品房之间价格落差形成的逐利空间,才是违规现象屡禁不止的症结所在。只要经适房存在一天,就会有各种既得利益者蠢蠢欲动,而我们的监管也注定是事倍功半,欲堵还漏。
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与其给经适房制度打上一个个补丁,与各种或明或暗的利益群体斗智斗勇,不如干脆拿走这块诱人的蛋糕,断了少数人的念头。正如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洪亮所言,“如果全改成租赁的,寻租空间小了,寻租的动力、获取利益的动力就没有了,分配不公肯定会越来越少。”
不过,取消经适房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只是起点不是终点。接下来,有关部门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重了,如何解决新情况新问题,避免公租房穿新鞋走老路,考验着管理者的智慧和魄力。
首先,合理设置门槛。此前,许多地方公租房普遍遭遇条件苛刻、租金高等质疑。一方面,有稳定职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等限制,把数量庞大的需求挡在门外,同时,与月租约为市场租金1/4的香港公屋相比,内地公租房的这一比例普遍在80%左右,令不少人感到口惠实不至。取消经适房后,公租房成为解决中低收入和困难群体住房问题的唯一通道,必须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合理设置准入条件和租金标准,避免出现新的“夹心层”。
其次,政府直接建设。鉴于资金压力,过去一些地方政府鼓励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国有土地建设公租房,承诺的条件就是优先分配给内部职工。对此,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杨红旭指出,“如果公租房不能以整个社会为单位进行流动和再选择,就很有可能成为相关利益群体的盘中餐。”显然,在“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利益驱动下,任何外部监督都无法从根本上避免有关单位自建自肥。要做到公平分配,必须让政府成为建设主体,或者由企业代建,政府回购、分配、管理。
此外,加强制度监管。经验告诉我们,无论有多么好的初衷,如果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和监管体系,都有可能出现腐败问题。虽然不如经适房诱人,但公租房同样附着有利益驱动,存在滋生寻租、腐败的土壤。对此,一方面要规范公租房的审核分配环节,做到全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提高违法成本,对于骗租者处以高额罚金,列入诚信黑名单,对于把关不严的政府人员处以行政问责,从而避免公租房重蹈经适房的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