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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再调控的指向在哪?

发布时间:2013-03-07 07:0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楼市调控“国五条”,不仅再次重申坚持执行以限购、限贷为核心的调控政策,坚决打击投资投机性购房,还在继2011年之后再次提出要求各地公布年度房价控制目标。

尽管与以往的“国十一条”、“国十条”、“国八条”等相比,“国五条”没有新内容,但是人们还是能得出两点印象:一是表明了中央对楼市调控的坚定态度,即坚决向虚高、泡沫化说不;二是根据楼市的区域变化,加大了针对性更强的调控力度。

从百姓的角度看,不管宏观调控政策是国几条,最终效果还是应该体现在房价控制目标上。事实上,2011年推出“国八条”时,就有“各地要合理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要求。当时,各地提出的房价目标涨幅,多与当地GDP增幅等挂钩,且大多在10%左右。这一调控目标与往年房价平均涨幅接近,因而控价标准被质疑成了涨价标准。不仅如此,这一目标的最终执行情况,也大多没有下文。

如今,“国五条”再次要求各地公布年度房价控制目标,这个目标如何制定?我以为应该有个新思路。

站在政府的角度看,决定房价的因素很多,作为政府也只能控制住一部分因素。正因为此,各级政府的房地产调控宗旨,都只是“遏制过快上涨势头”,从来没有过“降价”的承诺。但从调控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来看,即使在政府可控范围内,拿出符合中央政策精神,让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调控指标,也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首先,以房地产市场对政府可控的信贷、土地供应等依赖程度看,房市这只“风筝”无论飞多高,栓在上面的线也是握在政府手里的。换言之,只要真心想调控,效果预期还是有保证的。尽管“反市场”的硬性调控不能作为长期政策,但是目前控制风险的诉求,显然要大于激活市场。因此,以对宏观经济负责、对百姓生活负责的态度来制定调控目标,是各地政府既有可能、更有必要的职责。

其次,制定房价控制目标的前提,是房地产市场相关信息的完整与客观。楼市响起一片“涨”声,其中既有刚性需求的释放,更有刻意炒作混杂其间。作为管理者,自己掌握的信息是否准确权威,中介等组织推波助澜的“杂音”是否被清醒甄别,是未来房价控制目标是否可信、可考的关键。而理性地看,只要地方政府具备足够强的公共意识,没有“揣着明白说糊涂”的主动,就不会存在信息盲点,调控目标也就不会不靠谱。

房价控制目标如何制定?我认为在历年涨幅信息客观权威的前提下,起码要有不增涨的硬性控制幅度。控制措施要可感、可知、可操作,执行情况应该公开透明。(方南)

来源:武汉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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