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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非典后遗症患者应体现国家责任

发布时间:2013-02-27 08:5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方渤,“非典”后遗症患者。作为第一个捐献“非典”抗体血清的“成功治愈者”,早在2003年,其大名就见诸于各大媒体,被誉为“抗非英雄”。近日,这位“抗非英雄”开通实名微博,诉说10年来自己及其他151名“非典”后遗症病友的辛酸苦楚。(2月21日《法制周报》)

10年过去了,你还记得那场“非典”疫情?你还记得那些不幸感染的患者?如果记忆渐渐磨灭,那么,方渤,这位曾经的“抗非英雄”如此悲凉的求助,或许会让我们打开尘封记忆的闸门吧!

据统计,目前北京市登记在册的“非典”后遗症患者约300人。他们有共同症状,一是股骨头坏死,二是肺纤维化。当年激素类药物被大量用于“非典”紧急治疗,其副作用导致部分患者股骨头坏死和肺部纤维化。

于是,“这个群体生存艰难,有人瘫痪、有人患上癌症,有人已经去世了”。不只是病痛,生存成了他们避不开的敏感话题。他们中的很多人因患病无法工作,还要承担高额的治疗费用。他们的明天在哪里?虽然当时政府都给予了一定的医疗补助,但因为要后续治疗,且后续治疗的费用和时间更加昂贵和漫长,所以,曾经的“抗非英雄”才会如此这般悲凉地向社会呼救——政府应对所有“非典”后遗症患者进行长久、固定的援助。

他们是突发公共事件的受害者,国家不应遗忘他们,在曾经和今后的岁月里,国家应该表现出庄严而神圣的责任和担当。我们的公共财政,也必须向这些生活潦倒的公民倾斜。“非典”疫情之后,香港特区政府为援助受影响家庭,在2003年11月就成立了1.3亿元信托基金,为受害者及其家庭雪中送炭。受助人包括离世病人的遗属和有后遗症的康复者。患“非典”死亡者,每名18岁以下子女可获发50万元,配偶获20万元;有后遗症的康复者,经评估后每人可获发最多50万元。

无疑,国家的责任和担当应该是持久而坚韧的。她应该对这些不幸的公民坚持不懈地援助、雪中送炭,她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淡漠、忘却。当那些突发公共事件的受害者彷徨无助时,国家责任和担当应该令他们感到温暖无比。如果曾经遗忘了、疏忽了,那就得加倍关爱、补偿——因为,保障每个公民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一份沉甸甸的国家道义!

  吴杭民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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