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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价理由一样,为何结果相反?

发布时间:2013-02-26 09:1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发改委宣布自25日零时起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汽油上涨300元/吨,柴油上涨290元/吨;折合90号汽油上涨0.22元/升,0号柴油上涨0.25元/升。台湾中油也在同日发布调价通知,对油价进行了下调,其理由也是国际油价近期变动较大。

  (据2月25日中国网)

一样的调价理由,截然相反的调价动作,看似荒诞不经的黑色幽默。

导致调价动作相反的直接原因,乃是两地成品油调价机制有差异。大陆成品油调价机制与国际油价挂钩,当国际市场三种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波动幅度超过4%,即达到成品油价格调整的边界条件。而台湾成品油虽也是与国际油价挂钩,但是采取每周浮动油价公式核算。两地成品油的计价周期不同,在国际油价大幅震荡之时,难免会出现调价动作相反的情况。

发改委所采取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乃是与国际市场三地原油价格挂钩,但其所占比例并未公开,外界只能猜测。而且,国际原油平均价格波动幅度超过4%也只是一个必要条件,却不意味着一旦达到调价标准,就立刻触发调价动作。究竟何时调价,调价幅度有多少,均掌控在发改委手中。

相比之下,在舆论监督压力下,台湾“中油公司”发布了公开透明的油价公式:每周油价调整为国际指标原油(70%迪拜+30%布兰特)周均价,及汇率变动幅度80%。外界一看就懂,只需参考国际原油走势即可掌握成品油价格变动,然后再做出自己的消费选择。可见,公开透明的调价机制,更有利于稳定民心,也得以保障民众的监督权利。

原油虽是现代工业的血液,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地位,但其归根结底属于一种商品,依然要受到市场规律的制约。作为其下游产品,成品油价格波动亦影响到千万种商品价格。然而,僵化的成品油调价机制,延误了市场价格变化,无法有效反映市场形势,亦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属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错位。

发改委应尽快推进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放权给企业,由企业自主掌握调价权力,根据国际原油价格、市场供需、汇率等因素及时变动,使其回归至商品属性。而当价格机制不再遮遮掩掩,企业和民众都有据可循,不用再猜来猜去,亦可根据需要做自主选择。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江德斌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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