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评论  >   你言我语

个人房产信息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隐私

发布时间:2013-02-26 07:0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2012年下半年以来,频发的“房叔”、“房婶”事件令住房信息系统成为一些官员的梦魇。近段时间,一些地方加紧出台了房屋信息查询规范,这些规范对输入人名查询名下有多少套房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专门约束,这在此前已出台的规范中并不多见。(2月18日《南方都市报》)

究竟该不该严控“以人查房”呢?特别是在官员财产强制公开的制度尚未构建起来之前,官员房产信息又成了反腐重要突破口的当下,确实是值得思量的。笔者认为,严控“以人查房”,实际上是在开倒车,不值得提倡。

首先,个人房产信息是否属于隐私,是值得商榷的。

隐私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个人信息,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以及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从隐私的本质上讲,隐私是不需要登记注册的,自己不透漏,任何人都不能通过正常渠道得知。即使为了公共利益,也不能破例使用。

个人房产信息是登记信息,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隐私;从公共利益的角度讲,个人房产信息在很多情况下,关系着第三人的利益,“住有所居”也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政策,个人房产信息直接关系着社会目标的实现,因此,个人房产信息不宜作为隐私加以严格保护。

其次,从法治传统和法治趋势来看,个人房产信息公开是大势所趋。在法治传统上,长期以来,我国并未对个人房产信息作为隐私加以严格保护,有的地方可以直接在网上查询,有的地方虽然对个人房产信息查询出台了相关办法。但都是可以通过正常渠道查询的。

在法治趋势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征收一定的房产税,也对贫困人口给予一定的住房补贴,为了便于对政府征税公平性的监督,也为了防止多占公共福利,个人房产信息基本上都是公开的。如美国、我国香港地区就是如此。我国目前也正在完善房产税收体系,也在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的社会保障政策,个人房产信息理应选择公开的方向。

第三,从长期实践来看,个人房产信息公开并没有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没有给合法公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困扰。

我国个人房产信息半公开的状态已经很长时间了,出现的个人房产信息查询,也基本上都是以房屋本身为主,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目的。只是近年来,腐败多发、高发,加之缺乏官员财产公开的法律制度体系,频频爆出的“房叔”、“房妹”、“房姐”等一系列公共事件,本质上都属于反腐的范畴。专家学者更是建议“以房产信息公开作为官员财产公开的突破口”。在这种背景下,突然推出严控“以人查房”的公共政策,看似目的是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实则容易给人造成“庇护”腐败的错觉。实际上,面对严控“以人查房”的公共政策,也只有那些房产来源存在瑕疵的人才最为开心。

因此,严控“以人查房”实际上是在开倒车。抛开公众对房产征税和住房福利的监督权不论,要以保护个人信息的名义严控“以人查房”,也应该先推出千呼万唤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或者将官员排除在“严控”的范围以外。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郭文婧  责任编辑: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