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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为 “以人查房”设限

发布时间:2013-02-26 07:0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在“房姐”、“房叔”和“房婶”等频出的情况下,个人住房信息的可查,无疑为约束与遏制腐败等非法拥有房产的行为,戴上了“紧箍”,配上“咒语”。但住房是一项财产,也是一项信息,对个人的住房信息查询设限也很有必要。

一是个人财产和信息理应受法律保护,这是前提。

住房信息明显属于个人信息,它不仅包括官员的房产,也包括普通老百姓的房产。具体信息中,包含某个人有几套房等信息,更包含身份证号码、个人联系方式、住房位置等详细信息。如果人人都可以随意查询,那么这些信息无疑将会成为“唐僧肉”,成为一些不法人员利用甚至是倒卖牟利的对象。如果完全开放,不设限地查询个人住房信息,届时,只有一套房的老百姓,也会被各种装修、维修、二手房交易等信息反复骚扰。因此,设限也是对个人信息的一种必要保护。

二是我国的现行法律和制度体系下,并没有规定一个人只能有一套房产。相反,在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大战略发展目标下,先富者拥有较多的住房,并不一定就代表违法。如果随意可查个人住房信息,难免会伤及无辜,侵害个人合法权益。至于一些人的违法所得住房等,由相关部门在法律赋予的权限内进行查询和查实即可,没必要人人可查。

三是查询个人住房信息并不是反腐的唯一手段,尽管房产作为不动产,成为不少官员“窝藏”的对象,但查询个人住房信息,对于腐败而言,不过是取证与事后查证的手段之一。

以严明与严密的制度体系,权力约束体系,预防腐败、惩治腐败才是我们的目的。

因此,确实有必要对住房信息查询设限,以实现既能打击违法所得住房的情况,又能最大化地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刘鹏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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