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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护薪”才最可靠

发布时间:2013-02-02 20:1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距离春节只有不足半个月,河南信阳人许宏新还在给他手下的50多名民工讨要工资,而工程的施工单位已经“蒸发”。昨天,在京口区相关部门的帮助下,许宏新已经向法院申请立案,相关调查工作已经开始。

  (1月29日《京江晚报》)

必须看到,这几年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对解决欠薪问题,思想不可谓不重视,措施不可谓不多,声势不可谓不大,但十分尴尬的是,即使是在层层严防、严厉打击之下,欠薪尤其是恶意欠薪屡治屡犯,甚至出现了“前清后欠、边清边欠”的尴尬局面。

追根溯源,这中间固然有经济环境不佳、诚信体系不健全等原因,但劳动者的“维权困境”,以及制度上的含糊不清也是不可小觑的。以欠薪较为易发的建筑业来讲,其存在着一些制度性的缺陷,比如工程层层转包,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形成到年底或工程完工才向工人支付工资的惯例等,再加上一些建筑商缺乏诚信,从一开始就将农民工带入了“被拖欠”的窘境。必须引起重视的是,尽管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但在与欠薪者的博弈中不仅势单力薄、寡不敌众,而且也难以承受“告他耗不起、拖不起”之痛。

归根结底,要真正实现劳动者“劳有所获”,既要专项检查、铁腕整治欠薪,做到动真碰硬、毫不留情,更要用制度安排来开启“护薪”之路,变“事后维权”为“事前预防”。一方面要完善用工制度,尤其是在建筑、装修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全面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推广预缴工资保障金、发放农民工工资卡等制度,并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督查、工会组织审查、行业自律严查等途径,不折不扣地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月薪逐月发放制;另一方面要完善法律制度,在拿出“欠薪入罪”的具体解释和操作办法的同时,劳动、司法等职能部门要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程序,认真履行“强势维权代表”的责任,实现从源头监控到责任追溯的全覆盖,让欠薪者真正断了念头、无处遁形。

  徐剑锋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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