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强调: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从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抓起,“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这些论述,抓住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要问题,抓住了反腐倡廉的重点环节,提出了值得警思的“一把手”监督课题。
“一把手腐败”凸显监督困局
从“表哥”杨达才到雷政富再到李亚力,近一个时期以来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干部,都曾是一把手。查阅近年来的审计署报告,或是翻看社科院发布的反腐倡廉蓝皮书,更会发现,查处的腐败分子中,一把手比例不低,“一把手腐败”现象可谓触目惊心,成为反腐领域的突出问题。
一些一把手遭遇腐败的滑铁卢,固然有干部自身的问题,但更说明,对一把手的监督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
一位因贪污受贿被判入狱的前县委书记,在铁窗下如此反思:从名义上讲,对一个县委书记有八种监督,但实际上到了我这儿,就只有一种监督,就是自我监督,而自我监督往往是靠不住的。这番痛彻之语,道出了对一把手监督缺位、监督乏力的现实问题。
与这位前县委书记相似,一直以来,不少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面对的是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监督环境,时间一长,少数一把手习惯凌驾于组织之上、凌驾于班子集体之上,往往成为“一霸手”。大事小情“一把抓”,决策拍板“一言堂”,财政花钱“一支笔”,选人用人“一句话”,把手中公权化为个人私利工具,把一个地方、单位当成了自己的专属领地。
不难发现,在这一权力异化的过程中,存在一个“监督困局”:相对而言,由于一把手责任重、职位高,手中掌握的权力比较大,这种“相对权力”加大了监督难度,一旦不正确对待手中权力,搞擅权谋私,监督失守、制度失灵的风险就加大了。而现实中监督的弱化、虚化,有如“牛栏关猫”、“纸笼锁虎”,实际上强化了一把手的权力。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政治学中的这条铁律,成为一把手腐败现象的有力总结。权力过重而没有约束,必然会失重,最终滑向堕落的深渊。打破“监督困局”,必须补足对一把手的监督这块短板。
靠制度铁笼锁住“集中的权力”
30多年前,小平同志一针见血地指出,权力过分集中,是官僚主义等问题的总病根。今天,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依然需要解决其手中权力过重、过大的问题。
事实证明,有制约才有平衡,有公开才能健康。从这次中纪委全会的部署来看,瞄准“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目标,力图在两方面寻求突破。一是用制度制约权力——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是让人民监督权力——从落实改进作风八项规定,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都强调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
这正是破解一把手监督困局的良策。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把“一言堂”变成“群言堂”,一把手的权力就难以一家独大;健全和落实施政行为公开等制度,让权力运行走出“暗室”进入“玻璃房”,谋取私利的空间就会大大缩小;通过法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把“罚喝酒”变成“动真格”,就会对腐败分子形成强大震慑力。通过制度和人民形成的监督合力,让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的操作难了、空间小了、成本高了、代价大了,一把手才会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
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当然要接受人民监督。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人,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起码素质。从大量腐败案例看,拒绝监督、躲避监督,往往是领导干部走向腐化的先兆。从这个角度讲,监督是一种负担,但更是一种爱护。
前苏联部长会议主席雷日科夫曾感叹,“权力应当成为一种负担。当它是负担时,就稳如泰山。当权力变成一种乐趣,那么一切也就完了。” 多一些制度铁笼里的拘束,就会少一些监狱铁窗下的痛悔。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必须有“伸手必被捉”的自警,更要有“用权就要接受监督”的自觉。(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