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课题组昨天发布的《中国反腐倡廉建设报告No.2》认为,“一把手”既决策又执行,自由裁量权过大,一些“一把手”不受约束、不按规矩和程序办事,恣意妄为,难以避免腐败风险,需要尽快从体制机制上加以有效规制。
在目前国情条件下,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依托,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方面监督主体形成合力,对党政机关、国家机关“一把手”进行监督,具有充分的现实合法性。在上述六大监督主体中,前四个主体分别涉及党内民主、行政管理体制、人大制度、司法体制等方面的改革,这些都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难点、敏感点,需要大胆突破、稳步推进。
相较而言,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属于体制外围的监督,在这两个方面进行监督创新,并在一些环节上实现突破,操作性更强,试错成本更低。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可以考虑先从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突破做起。
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根植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强大的生命力,但两者要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一定的制度保障。一个典型的例子是,由于官员个人事项公开制度迟迟未能建立,公众难以通过法定渠道了解官员的财产状况等个人事项,因此对官员的廉政监督缺乏常态、可靠的途径。
要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有效监督,亟须大力推进各项体制改革,充分保障公众对社会政治事务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一把手”监督有多难,各项体制改革就有多难,对“一把手”的监督从哪里突破,各项体制改革也可以从哪里突破,从各项体制改革逐步深入推进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希望。 (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