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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房婶到房姐,为何“房”不胜防

发布时间:2013-01-21 07:0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继“房叔”“房妹”之后,网络又现“房姐”踪迹。近日网上热传,陕西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龚爱爱在北京拥有20多套房产,总价值逾10亿元。此外,她还有另一个身份证,名为龚仙霞,名下亦有多处房产。

网帖公布了这名“房姐”的两个身份证号码、住址及房产信息,引起舆论关注。但关于“房姐”的真实身份及其财产来源,目前仍有不少谜团。有消息称,她并非该行副行长,而是支行行长,已于去年辞职。龚本人也称,其买房的钱都是合法所得,部分房产为家族共同购买,需每月还贷。就此,有关部门应尽快介入,查清事实,给公众一个说法。

但人们看到,当地多个部门对此事似乎并不积极。榆林市纪委回应,龚爱爱原来所在单位是股份制机构,不属于纪委监管对象,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榆林市人大称,“龚爱爱是神木县人大选出来的,我们已让神木县人大调查,但还没反馈”。不知榆林市纪委所说的相关部门是哪个部门,也不知神木县人大是否已展开调查。如果只是尚未得出结论不便公开回应,还可以理解,如果欲借此推脱塞责,实非对待网络举报的英明之举。

近来,“房叔”“房婶”“房妹”频现,“房”不胜防。这给各有关部门提出了一个新命题:面对此类反腐举报,该怎么做才既不会放过违法乱纪之人,又不至于误伤合法公民?此前曝光的番禺“房叔”被及时查处,而广州“房婶”却纯属误伤。可见,不是所有被举报者都涉及违法违纪,哪怕只有少数人“躺着中枪”,相关部门也应采取必要措施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该怎么做,其实并不复杂。谁家的孩子谁抱走,这是最基本的措施。比如,龚爱爱虽已辞职,但购房应在任职期间,那么她曾任职的银行以及银监部门不能超然于外。还有,龚爱爱也承认自己办了两张身份证,当地公安机关必须展开调查。此外,检察机关也有介入的必要,因为龚爱爱的购房行为可能涉嫌违法。话说回来,只有相关部门积极应对,假如龚爱爱真被冤枉了,也才能找回公正。

网上举报不是给政府“添乱”,甚至可以说为反腐工作开阔了思路。为什么网友能从公开的房产信息嗅到官员的腐败气息,长久以来相关部门却没有很好地利用这些反腐“素材”?反腐部门应就此进行反思,趁势作为,以更好地回应时代和社会的呼唤。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魏英杰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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