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
(1月10日《京江晚报》)
养老金待遇提高,这是裨益民生的好事。然而,养老金数字水涨船高了,生活水平却在原地踏步——这是很多企业普通退休人员对逐年提高的养老金数字最纠结的感触。算上这次调整,自2005年以来,国家已连续9年调高企业养老金。此次调整后,预计企业人员退休金将达1893元/人/月。对大多保障对象来说,翻一番的目标几乎已经实现。
养老金保障水平的提高,未必兑现为民生福祉的增益,说到底无非还是两个原因:一是比较而言,尽管相关部门表态“公务员(养老金)没有占用职工缴费的钱,目前公务员养老金直接由财政拨付”,但也正如媒体所言,目前我国公务员养老金保障水平在世界上几乎是最高的。“双轨制”之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替代率”连年保持在100%左右,而企业养老金替代率不足其二分之一。落差明显,失衡难免。二是根本来说,数字上的提高类似于“名义工资”的变化,它与CPI、通胀等对冲的能力是另一回事。因此,国际劳工组织《社会保障最低标准公约》规定,养老金的最低替代率为55%。这几年,我国企业养老金平均替代率已经在50%以下——换言之,尽管数字收益提高了,但实际福利可能没有太大变化,甚至遭遇贬值的命运。
企业普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要增长,但更要有稳妥的长效增长机制。道理并不复杂:一方面,历次大规模调整基本属于“人为调整”,尽管也有严谨而科学的调研论证,但“人化”的色彩较为浓郁,一旦决策者“疏于”或“忘了”调整,则可能引发保障对象的失落与不满——且这样的调整缺乏明晰而公正的“参考坐标系”。另一方面,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问题已经成为迫切的社会命题,需要从“国家战略”层面拿出配套制度因应。
世界而言,养老金不仅是调和阶层关系的润滑剂,更是保障社会稳定和谐的安全阀。诚如专家所言,金融危机以来,美欧社会整体上稳定,与“阿拉伯之春”国家形成鲜明对比,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养老金发展有差别。无论是集纳、运营、博弈、分配,围绕养老金的数字之争,无不需要在制度层面得到更有预期、更契合规律的回应。
养老金的嬗变,事关亿万民生。今日看来,无论是双轨制的变革还是2亿元个人账户亏空焦虑,甚至是若暗若明的贬值与挪用风险……凡此种种,都亟待制度设计从常态化、公平化、科学化的角度,对养老金制度改革做顶层设计并尽早推行,才是以“远虑”消解“近忧”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