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出通知,明确提出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奖金。记者在江苏、广东、广西等地采访发现,一些单位仍存在年初“粗线条”制定预算、年末突击花钱甚至乱花钱、违规花钱现象,如何用好老百姓的“钱袋子”考验着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的作风。(1月3日 新华网)
尽管年底突击花钱已成社会舆论诟病的焦点,且前有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后有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等部门发出通知,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仍无法从根本上遏制住各地年底突击花钱的冲动。
有人说,年底突击花钱之所以成为痼疾,是因为缺少制度。以笔者之见,并非如此,我国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其实并不少。一些地方政府为何仍敢突击花钱,从根本上来说,还是因为制度得不到严格执行,即花钱的人罔顾制度,管钱的人也没有很好地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要真正遏制住地方政府“年底突击花钱”的冲动,关键在抓好“两头”——年初制定科学合理的预算、年终制定支出责任追究。只有在财政预算制定上严格遵守科学合理的原则,在预算制定过程中凸显公共参与、强化监督和约束;在年终制定支出时,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的预算及财政支出效率等标准进行考核;对于预算制定和年终支出不按法律和相关规定进行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才能牢牢看紧人民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