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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赦”贪官是在纵容腐败

发布时间:2012-12-23 07:3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日前接受采访时表示,官员财产公示应实行“有条件的部分赦免”,即腐败分子将收受的全部贿赂匿名清退了,并且在案发后,经查实退回的赃款与实际情况完全吻合即可得到赦免。(12月17日《京华时报》)

先不说“赦免论”的法理与情理是否讲得通,如果真要实行“赦免”的话,现在能有多少贪官当真、会将全部贿赂匿名清退?李永忠教授应该还记得几年前各地一哄而起的“廉政账号”,这个号称“为干部拒贿开设了一条绿色通道”的“创新之举”,现在大多都是“门前冷落鞍马稀”,无人关心无人问,不但少有匿名退款,更没有对反腐败起到什么作用,有的甚至已经黯然退场。

李永忠教授所谓“有条件的赦免”,其实只不过是“廉政账号”的翻版,是新瓶装旧酒。这种做法对于反腐败而言,不是一种惩罚,而是一种福利。主动退赃就赦免,依照这样的逻辑,小偷偷了东西再归还是否也可以免于法律制裁?贪污腐败不是罪,反倒成了贪官自我标榜的政治筹码,这种看似惩戒实则放纵的治理思维,对于反腐败不会有丝毫的积极意义。把吃了的吐出来,然后可以继续装作啥事都没发生,马照跑、舞照跳、官照当、公帑照拿,继续装模作样地对公众指点江山、发号施令,这是一种怎样的滑稽和荒诞?这究竟是在反对还是在纵容腐败?(石敬涛)

来源:人民网 作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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