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版官员财产公示“试水”不断。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公示37位村干部财产时,遭部分村官抵制,有村干部称,“我不过是一个芝麻绿豆官,凭啥子把我的财产公示出去”。该镇党委负责人称,公示财产属探索性质的试验。区委宣传部负责人同时表示,地方态度谨慎因“担心此举成为全国民众关注焦点”。(12月13日《第一财经日报》)
地方“试水”官员财产公示,确实是在为即将到来的改革“摸石头”。低调而谨慎的试点,挡不住几成共识的大势。一方面是近期的“表哥”、“房叔”等事件,令民间要求建立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呼声再次高涨;另一方面,十八大后高层释放出的反腐信号频密,以财产公示完善相关制度设计的预期更为强烈。
事实上,从乡村到区县,从阿勒泰到广东……地方版的官员财产公示呈现出三个基本特征:基层化、低调化、密集化。试点的地区越来越多,有记者根据公开资料不完全统计:2009年至今,我国已有29个市、县涉及官员财产公开试点改革。然而,这些试点的地方基本又多是刻意低调,或者左顾右盼,或者谨小慎微。当然,更重要的是,这些试点基本集中在权力构架的最底层,即在民众眼中的“浅水区”。
从某种意义上说,地方村干部称,“我不过是一个芝麻绿豆官,凭啥子把我的财产公示出去”——也不是没有道理:既然公示是一种义务,尽管尚未法制化,按照权责对等的逻辑,“公示先从村干部做起”,显然就有失公允;再说,生活逻辑推断可知,又不是富裕地区、拆迁地区的村干部,换言之,其寻租或权力交易的概率太小,那么,这种公示的监督意义,恐怕就真的成了晒隐私了。
这里其实有两重担忧:一者,作为公认为硬骨头的“财产公示”,自上而下遭遇的梗阻、能自下而上地疏解吗?早在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将《财产收入申报法》正式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但未能实际进入立法程序。此后,相关规定也并不鲜见。遗憾的是,刚性有序的律条基本被虚置。阻力不在于技术,恰在于公开的勇气与监督的压力。单项规定都不足以破解这一迷局,村级干部的财产公示,道德意味十足的努力、又能累积多少“蚂蚁的力量”呢?
二者,财产公示已经“试水”了很多年,用句曾经很时髦的话说:有些探索都已经“过了河”、一些人还在假装“摸石头”。从财产公示试点的情况看,有的人走茶凉,有的昙花一现,有的边走边看,有的走走停停。好的举措,又怕民众联想,进而倒逼成舆论压力;形式的做派,又怕民意臧否,还落得个好心办坏事的委屈。于是这些试点,主要仰仗官员自觉,因为缺乏监督和问责体系,而推进地遮遮掩掩。
说到财产公示,有人总喜欢将之划入敏感话题行列。但殊不知,即便从公众的好奇心而言,越是吁求知情、越是遮遮掩掩,反而会让本来清白的大多官员的合法财产被妖魔化。事实上,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等机构日前发布了《上海法治蓝皮书》,数据显示,近八成干部对财产公示呈积极态度。
这样的声音,值得怀胎多年的公示制度好好思量。毕竟,财产公示不能总在水浅处摸石头,上岸的时间也该倒计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