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本地网站发帖称:11月29日,镇江市民涂某骑电瓶车经过上党小学门口,扶起一位跌倒在地的中年女子,结果被其指认为撞人者,被迫付了600多元检查费。这篇名为《亲身经历,看到摔倒的人千万别扶,上党见闻》的帖子迅速吸引了8.8万多人次点击,近200个跟帖。网友惊呼这是“南京老太镇江版”的同时,也纷纷表示“好人当不得”,网上再次掀起“扶不得”的大讨论。
近年来,由扶老人引来的纠纷屡屡上演,特别是曾轰动一时的“彭宇案”,已经让“怕惹麻烦”成为人们挥之不去的心理障碍。人们似乎由此得出结论:面对摔倒的老人,每一次伸手都意味着危险;面对困境中的陌生人,视若无睹的自私才是对自己的保护。
然而这无疑是对“好心无好报”的一种误解。一直以来,助人为乐、扶老携幼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及时帮扶和救助任何一个生命更是一种崇高本能。我们不能因为极个别的“好心没好报”而使心中长久以来的价值观轰塌。况且,无论何时法律风险都不是我们见死不救的理由。假装摔倒的是他们,不是我们;泯灭良心的是他们,不是我们。
这个社会没有理由那么脆弱。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具体的社会之中,都离不开别人的帮助和支持。“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试想一下,如果人人都怀着“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心态,对摔倒的老人视而不见,对陌生人毫不关心,这个没有爱的社会将会是怎样?
诚然,面对摔倒的陌生人,我们有选择自己是否伸手相助的权利,但是相信善良总比相信邪恶好,热心肠总比冷面孔好。就像冷漠和自私可以传染一样,每一个善念和义举也将如春风化雨,浸润心田。如果我们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面对求助无动于衷,一旦当自己身陷困境又无力摆脱时,在对众人的漠然绝望之际,大概也会深深后悔自己当初的麻木和退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