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知道,我国实行的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以及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胎的计划生育制度。然而,在山西太原小店区有一位“最牛人大代表”李俊文,竟有4个“老婆”,生育10个子女。证据显示,其中3个“老婆”和9个子女的户口都落在了村里,父亲一栏均为李俊文。当地人曾举报到信访局,但接待信访领导答复称“那是人家的本事”。目前,李俊文人大职务被暂停。(12月5日《法治周末》)
目前,李俊文4“妻”10孩的具体内情外界尚不清楚,诸多问题有待相关部门调查回应:为何李俊文能够违法“娶”4个“老婆”而长期未被查处?如果没有结婚,准生证是如何办出来的,孩子是怎样超生出来的?谁给3个“老婆”和9个子女落的户?不过,小店区信访局领导的那句“那是人家的本事”,多少为我们透露了一些玄机,即权力的庇护是李俊文创造“奇迹”的最大护身符。
按理说,作为“由村民选举,受村民监督”的村委会主任,李俊文本不可能嚣张跋扈到公然娶三妻四妾、生九十子孙的地步。因为这既涉嫌违法,也有违基本的公序良俗。以区区村主任之身挑战强大的农村传统伦理,莫非李俊文要学堂吉诃德?况且,除了重婚、超生,李俊文还涉嫌伤害犯罪,并可能存在经济问题——据村民们介绍,李俊文家里原先很穷,当上村主任后开始暴富,这其中是否有猫腻?而这样一个劣迹斑斑的村霸又是怎样当选上区人大代表的,谁投的赞成票?要说这其中没有更高层阶权力的默许、纵容与支持,谁信?
于是问题就来了,权力为何要庇护李俊文这样一名自治组织的干部?显然,这其中有着深层次的现实政治原因。众所周知,“三农问题”历来是中央高度关切的问题,各级政府要想顺利落实各种“三农”目标,没有村干部的配合是很难进行的。更重要的是,近些年农村集体土地价值日趋飙升,“土地财政”逼得地方政府有了越来越强烈的干涉村委会“内部事”的利益冲动。在一些地方,只要村干部听上级的话,积极配合征地拆迁,不像钱云会那样带头闹事,超生、违法都可以睁眼闭眼。
同时,由于现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过于简单,也给了权力操控、不法分子插手以可乘之机。比如李俊文当年就是“通过威逼利诱等不正当手段当上了村委会主任”。相比起李俊文的“匹夫之恶”,这种因制度缺损造成的“权力之恶”才是最令人后怕的。
最近,各地都在隆重纪念“82宪法”颁行三十周年,笔者以为,与其口头上空谈纪念,不如完善制度、依宪治国,将宪法111条关于村民自治的规定真正落到现实中,实干兴邦。 (王垚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