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11月30日在京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他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法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在现有制度架构中,纪检监察队伍是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核心力量,地位非常特殊,权力非常巨大,作用非常关键。长期以来,党和人民对这支队伍给予了高度的信任,这支队伍也不负众望,为廉政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但不可否认,这支队伍中也存在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少数腐败分子,比如原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原湖南省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利用手中的巨大权力为非作歹、牟取私利,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和非常恶劣的影响。
纪检监察队伍中的个别腐败分子之所以能胡作非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现有的制度安排存在漏洞,即对他们监督制约不足、信任放纵有余。
实际上,纪检监察干部与普通人一样,也都是有血有肉,有野心欲望,有私情杂念的,一旦拥有巨大权力而又得不到有力监督、有效制约,他们也必然会像多数普通人一样私欲膨胀,滥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孟德斯鸠语)。
所以,在对待掌权者方面,即使是理论上最应该可靠忠诚的纪检监察干部,也应该、甚至更应该接受严格的监督。有效的监督、有力的控制,可以让权力的主人,即人民群众,放心将权力委托给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因为在有效的监督条件下,人民群众可以比较清楚地知道权力拥有者是怎样使用自己赋予他们的权力,可以随时根据权力的运用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委托他们,可以随时根据权力拥有者的表现给予他们相应的奖惩,当然也就可以给予合法使用权力者比较充分的信任。
只有最严格的监督,才能让人民群众放心地信任掌权者;只有最严格的监督,才能保证权力拥有者不辜负人民群众给予他们的信任。没有监督就没有信任,最严格的监督才是信任存在的最可靠基础。
这是现代政治的基本逻辑。现代政治的基本精神是“慎防或忌妒”。它假设所有的参与者、特别是政治权力的拥有者都是“无赖”,但相信良好的政治制度必有力量加以控制,因而致力于科学设计制度以控制权力,在制度保障的严密监督和有效制约的前提下再赋予掌权者必要的信任,同时保留随时取消信任、收回权力的权利。
这与古典政治观大相径庭。古典政治观高度相信政治精英的美德,相信存在着“一个其特长和知识恰好与全社会的善相符的小集团”(参见谢尔登·沃林:《政治与构想:西方政治思想的延续和创新》),认为政治首要的是要找到这样一批兼具道德和知识优势的精英,再以完全的信任授予他们足够甚至是绝对的权力,让他们能充分运用,按照其道德和知识指引追求政治的最优效果。在这种视界里,根本不存在权力制约问题,因为这种理论坚信政治精英的道德优势足以保证其不会滥用权力。
这种古典政治观历史悠久、影响深远。在西方,从古希腊人的“伟大立法者”到基督教著作家“服从于基督所宣布的真理的统治者”,都是这种理念的典型代表。在中国,儒、法、墨各家都主张由兼具道德和知识优势的“君子”和贤人协助天子进行统治,甚至直接将皇帝说成比“君子”更具道德和知识优势的“圣人”。
所有这些理论,都很少想到要对拥有权力的精英给予必要的限制。它们充其量也只是像法家那样,主张出于维护皇帝最高统治权威和利益的目的,而对协助最高统治者进行统治的精英集团给予权谋式的“审督责”;至于最高统治者本身,则完全可以“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史记·秦始皇本纪》),独揽大权,不用接受任何实质性的制约。
所有这些建立于精英道德和知识完美假设基础上的理论,一旦付诸实施,都发生了荒谬但却很难避免的误转或偷换:原先,它们只是认为应该而且能够找到兼具道德和知识优势、值得完全信任的精英来掌握政治权力;后来,这种主张却不知不觉地被转换成了掌握政治权力的人必定都拥有道德和知识优势,因而值得给予完全的信任。由此,它们就全都忘记了还应该对掌权者进行必要的监督和制约。
这一误转或偷换,不仅已被现代政治学如公共选择理论等否定,而且已被经验事实否定。承认这一点,并真正在现代政治“慎防或忌妒”的原则基础上重构制度,是实现政治理性化,实现反腐败工作科学化,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必要前提和基础。
(作者系上海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