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晒菜是镇江老城小巷一抹亮丽的色彩,11月27日,镇江市区中山路旁人行道上的大菜,似乎晒错了地方。
(11月28日《京江晚报》)
私占人行道作为晒菜场,说白了就是为了满足一己私利,这种缺乏公共意识的“霸道”之风实在不宜长。这种“圈地运动”能横行霸道,职能部门难逃监管不到位的责任。
人行道作为公共资源,《物权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都明文规定不得随意占用。但一系列法规的出台,能否起到震慑的作用?能否真正保障行人的公共权益?目前来看答案是否定的,“法不责众”成为一种借口和习惯,公众利益让位于私人利益也就不足为怪了。
解决人行道被私占现象,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社会综合治理的问题。只有相关部门理清权、责、利,舆论引导和严管重罚多管齐下,才能彻底将这种“霸气”打掉。
徐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