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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胜诉”,趁火打劫者怎处理?

发布时间:2012-12-03 09:2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裁定,以毕健并无充分证据证明得到本色集团委托授权为由,驳回毕健以本色集团的名义的起诉。吴英方面称,毕健等人编造案情,以期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由司法机关来确定14处房产产权归属,从而顺利侵占房产。

  (11月30日《中国新闻网》)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能够将此案发回重审,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对案件进行了重新审理后撤销了原来的裁定,一方面,是出于对法律和事实的尊重,对当事人权利的保护;另一方面,也是迫于外界的压力,特别是媒体的压力。

众所周知,“吴英案”从受理之日起,就一直受到外界的强烈关注。最近此案的“看点”是,吴英没有像大多犯罪分子那样倒下了就任人“宰割”,而是边服刑边主张自己的权利,这才使毕健等人的阴谋没有得逞,防止了亿元房产被贱卖。

要知道,虽然吴英已经被绳之以法了,但是,吴英的屁股并没有真正擦干净,她非法集资留下的巨额债务,还需要偿还,相关权利人的权利,也需要得到保护。因此,对吴英资产的处理,并通过资产变现减少其他权利人的损失,就是最重要、最紧迫的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毕健等人趁火打劫,企图利用吴英被判刑的机会,将她的亿元房产“合法”地占为己有,显然是另一种犯罪行为。

在此案中,毕健等人有没有编造案情,毕健的“授权委托”到底是真委托还是假委托,金华市人民法院为什么对这些疑点没有认真调查等等,都需要作进一步的深入调查和处理。相关部门对在此案中企图侵吞资产和帮助他人侵吞资产的毕健等人,决不能让其逍遥法外,而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给予严肃处理、严厉处罚。只有这样,法律的威严才能得到充分体现,所有人才会对法律产生敬畏感。

  谭浩俊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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