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份云南彝良地震期间,当地农妇梁永兰跪访温家宝总理,反映征地问题。11月19日,梁永兰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为名行政拘留7日,随后于20日被提前释放。
(11月22日《新京报》)
读到这个消息,笔者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如今怎么会有这样荒唐、这样知法犯法的怪事?
彝良地震,总理到现场。村民们见到总理,抓住这个机会“告御状”,应该说是不得已而为之。当地政府理应检视自身的行为,尽快解决村民反映的征地补偿不公问题。没想到事情过去两个多月,彝良警方竟然滥用“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把村民梁永兰“行政拘留7日”,这太令人不解、令人气愤、令人无法容忍!
据报道,总理的车队只停留了几分钟,再说群众见了总理如见了亲人一般,场面出现一些拥挤,也在情理之中。怎么就成了“扰乱公共秩序”?请问彝良警方,依你们的“王法”,群众见了总理,不能上前、不能反映问题,让总理脱离群众,让群众远离总理——这就是你们要维护的“公共秩序”?在你们心目中,总理不应该关心群众、群众不应该向总理反映问题?
当然,群众下跪是不妥当的,这说明我们的民众还有落后意识,思想觉悟有待提高,但彝良警方乃至彝良地方党政领导,必须正视滥用公权力的恶劣性质,必须对有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我们决不能让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败坏在这些人手中!
朱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