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农村报》报道,广东揭阳市岐山汽车站2001年动工建设,2004年建成,耗资2800万元,至今未能投入使用。目前,该站只有一名总经理在正常上班,据其介绍,该汽车站位置偏僻,站场前后的道路狭窄,大型客运车辆掉头都有困难。他曾多次申请重新规划和改造,但一直没有下文。
基建工程不是吹出来的,投资资金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一个耗资几千万元的车站就这样沦为空架子,确实令人痛心疾首。按理说,车站建设不是一个小项目,绝不可能仓促上马,按照程序它要经过专家前期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企业家的市场收益评估,以及公共财政支出评估等等。然而,就是这样经过层层论证,层层调研的项目,最后却变成了一个了“烂尾”工程。
为什么?归根到底还是政府部门决策的失误。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科学,然而,长期以来,我们一些地方在对“哪里修路、建桥,怎么建这些公共设施”这类问题上,往往缺乏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在项目建设中,方案不是由专家们来提议,而是由行政领导说了算的,一般群众甚至没有发言权。一旦相关部门或是个别领导把工程当作一个建设项目或是政绩的标志来考虑,那么拍脑袋想当然作决策也就“顺理成章”了。在这样的背景下,往往还会出现一个领导一个调,规划执行是按照个人的得失好恶和主观愿行事的情况,于是反面建议沦为废纸,项目论证变成走过场,如此一翻瞎折腾之后酿出的必然是一杯让公众难以下咽的苦酒。
然而,公共设施建设所花费的每一个铜板,都是纳税人的血汗钱。所以,公众有理由诘问,那些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那么多浪费了的钱,该由谁“买单”。是那些“拿人嘴软”的伪专家、还或是为了一己政绩的相关部门、更或是为了个人私利的相关个人。如果没有追责制,处罚起来也是轻描淡写,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直至不了了之,那么还会有更多的揭阳市岐山汽车站会出现。
想杜绝拍脑袋工程,就必须对公共设施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形成有效的问责机制。用机制来约束权力,给决策加一点“责任”砝码。制定明确的刚性规定,什么样的事故必摘“乌纱”,什么样的事故要给予处分,丁是丁,卯是卯,没有伸缩性,更无法变通,那么相关部门和决策者在拍板时,就会多方听取意见,执行时也会慎而又慎。这样才能让决策者在决策时真正想着该想的,装着该装的,我们有限的财政资金才能真正用到“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