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东方白鹳,在天津大港的栖息地遭毒杀。其中13只东方白鹳获救,20只东方白鹳尸体被打捞。11月19日,天津大港管委会的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死亡的东方白鹳已确认属人为投毒,他们将悬赏5万元征集破案线索。当地警方已立案进入侦查阶段(11月20日《新京报》)。
人们再一次以生态和道德的名义,对毒杀东方白鹳行为进行谴责。这样的谴责,体现出人们对濒危动物生存处境的关切。把犯罪人绳之以法,切断毒杀、贩卖、餐厅销售、食客吃鸟的利益链条,是人们的共同心愿。
诚然,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的存在,会对人们的行为造成影响。问题的关键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认识濒危动物,法律也不是随时随地都能发挥作用。那么多的湿地,那么多的丛林,那么大的利益,很多人赌的就是“法网恢恢、疏而有漏”。因此,没有对普通野生动物的群体保护,就难以有真正的对濒危动物的保护。
东方白鹳遭致毒杀的背后,正对应着整个社会苍白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既然当地存在捕、卖、吃鸟的链条,从事捕杀鸟类的人未必仅仅一个;毒杀东方白鹳的人,未必仅此一次。更大的可能是,那个毒杀东方白鹳的人恐怕也没想到,这一次“中大奖”,竟然毒杀了东方白鹳。事实上,与东方白鹳同遭毒手的还有大量水鸟以及白天鹅。从这一意义上讲,这起毒杀事件既是偶然,又是必然――偶然是东方白鹳不常有,必然是鸟类遭致毒杀常有。
谴责伸向东方白鹳的黑手,还应该谴责伸向普通鸟类的毒手;谴责无法无爱的利益毒手,还应该谴责一个个食客、看客。食鸟链存在多日,这么多的部门这么多的人,难道没有责任吗?不应该追究责任吗?要谴责更要反思。虽然没几个人见过东方白鹳,更别提毒杀,可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真的深入人心了吗?我们对其他动物又有多少亲密?东方白鹳放大了问题,在其背后对应的是生态理念,折射的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点和难点。
江苏 乔杉 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