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东方白鹳,在天津大港的栖息地遭毒杀。其中13只东方白鹳获救,20具东方白鹳尸体被打捞。19日,天津大港管委会的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死亡东方白鹳已确认属人为投毒,他们将悬赏5万元征集破案线索。当地警方已立案进入侦查阶段。(11月20日《新京报》)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东方白鹳遭毒杀,人们在痛心之余也表达了对这种行为的谴责。然而,谴责之余我们还需反思。
不妨想一想,如果这次被毒杀的不是东方白鹳,而只是普通的鸟,比如说最常见的麻雀,会不会引起这么大的关注呢?答案恐怕是否定的。
那些濒危动物,因为稀少所以珍贵,更值得特别保护,当然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一个具有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人,一定会平等地善待每一个野生动物,而不会厚此薄彼;一个没有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人,不能善待麻雀,也难以善待濒危鸟类。因此,没有对普通野生动物的群体保护意识,就难以真正做到对濒危动物的保护。
调查发现,当地存在捕、卖、吃鸟的链条,那么从事捕杀鸟类的人,未必仅仅一个;毒杀东方白鹳的人,未必仅此一次。更大的可能是,那个毒杀东方白鹳的人,恐怕也没想到,这一次“中大奖”,竟然毒杀了国家保护动物。事实上,与东方白鹳同遭毒手的还有大量水鸟以及白天鹅。从这一意义上说,这起毒杀事件既是偶然的,又是必然的:偶然的是东方白鹳不常有,必然的是鸟类遭致毒杀常有。
我们要谴责伸向东方白鹳的黑手,也要谴责伸向普通鸟类的毒手;对无法无爱的“利益毒手”要采取法律措施,对那些食客也要批评教育。食鸟链存在多日,这么多的部门这么多的人,难道没有责任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真的深入人心了吗?由此看来,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