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今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保险将不再仅限于当地城镇企业职工,而是覆盖所有职工人群。(《新京报》)
说到生育险,人们自然而然想到“生育歧视”。2011年11月22日《中国妇女报》报道,一位自嘲为“求职困难户”的已婚未育职业女性“岚小岚”无奈发帖:一年多内,简历投了近百份,参加了25家公司的面试,却一一被拒,原因只有一个——已婚未育。这是典型的“生育歧视”,说得确切一点,是典型的“生育就业歧视”。
“生育歧视”不仅体现在女性求职和就业过程中,而且体现在工作和生活中。就笔者所知,不少企业,包括一些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如果女职工生育,可能只能“受气”似地领取一点基本工资。当然,站在用人单位的角度,职工实行计件工资,一个萝卜一个坑,女职工因为生育不能上班,只能由其他人代班,计件工资当然只能给其他人。但这种看似合理的解释,实则缺少了人文情怀,更是对妇女就业权利的损伤。
“生育歧视”还体现在升职过程中。2012年3月8日《新闻晚报》报道,女性做中层不难、进高层不易,在未育的受访职场女性中,有21.84%明确表示,会为了升职推迟甚至放弃生育。
“生育歧视”是目前职场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有资料显示,39%的已育职场女性坦言,生育或多或少地对她们的工作产生负面影响,可见现实生活中的“生育歧视”何等严重。
《新京报》算了一笔账:张女士享受生育险,生个孩子“挣”8300元:报销项目(产前检查1400元报销,生育费用4000元报销3300元),生育津贴:9000元;林女士没有生育险,生个孩子花1.1万元:产前检查5000元,生育费6000元。由此看出,有无生育险,情况天壤之别。
生育险全覆盖能够破解“生育歧视”吗?目前不敢妄下结论,因为还存在执行力的问题。但是,既然生育险要求全覆盖,想必“生育歧视”会越来越少,直至最终灰飞烟灭——这是百姓的期待,这是女性的福音,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毛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