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青少年胸围越来越宽,肺活量却越来越小;身材越来越高,跑得却越来越慢;体重越来越重,力量却越来越小……”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体育大学校长杨桦表示,如今学生的体质比20年前的学生差了一大截,为此他建议,在现行升学考试制度下,应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把体育作为中考、高考的必考科目,并与语、数、外等具有相同的分值(3月12日《中国青年报》)。
笔者赞同杨桦委员“增加体育课比重”的建议,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将体育纳入升学考试科目,因为对于身体素质较差的学生,依然不能剥夺其接受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权利。
与智力考试不同,体育科目考的是学生的身体素质。应该看到,有些学生虽然身体很好,但就是跳不高、跑不快;还有些学生天生体质较差,体弱多病。这些都不是他们的错,如果因此影响他们上高中、上大学,显然有失公平与合理。还有残疾考生,如果先天或后天的生理缺陷导致他们失去接受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机会,是否涉嫌对残疾考生的歧视呢?
实际上,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高考体检标准逐步放宽,高考录取对于有生理缺陷考生的限制越来越少,同时取消了对于考生年龄的限制。这些变化其实包含着一种深刻的公共服务理念:高等教育是公共资源,年龄较大的公民、体质较差乃至身体有残疾的考生同样可以分享,教育资源应当具有最大程度的“普惠性”。这就是教育“以人为本”最重要的内涵,由此观之,一个考生身体素质再差,只要他达到了高等教育所要求的智力水平,他就有权享受这项公共服务。
近年来,高考被寄予太多期望,被赋予太多功能,因此才使得高考不堪重负,进而让中小学生不堪重负,没有时间和精力参加体育锻炼。所以,在某种意义上,中小学生体质堪忧,并不是因为体育没有被纳入高考,而是因为被纳入高考的其他东西太多。
体育确实好,但并不是所有好东西都得纳入高考。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关键要在体育之外下功夫。如果学生平时的课业负担不是那么繁重,如果各个学校都有完善的体育设施,如果学校的体育课不是经常被挤占,那么学生们自然会有更多兴趣、时间和机会参加体育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