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担心不能再办个人房贷,现在终于可以放心了。”2日,家住重庆市南岸区融侨半岛的梁先生高兴地说,他多年前一不小心发生的信用卡拖欠记录,已经在个人信用报告里看不见了,有望顺利地从银行办到贷款等信贷业务。记者了解到,新版个人信用报告最近在全国上线运行,不良信用记录只存档5年。(11月4日《西安日报》)
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只存档五年,意味着如果之前发生过个人不良信用记录,那么在完成还款之后,这个记录只会被保存五年的时间,五年之后,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不良记录会自动消除,还公民一个“清白之身”。很显然,这与不良信用记录伴随终身相比,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改变。
对公民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不良记录信息设定一定的保存期限,而不是永久展示在个人信息报告中,是符合国际惯例的。比如在美国,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的保存时限为7年,7年之后就将自动消除。这无疑是对待个人信用记录方面的一种“制度善意”,值得肯定。
从情理上来说,这么做也更加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更符合绝大多数公民的利益。有句话说得好,一次做贼,不代表一辈子是贼。同样的道理,有了一次的不良信用记录,并不代表这个人一辈子都是不讲诚信的。更何况,有些人的不良信用记录,可能只是在一种疏忽大意不知情,或者是经济确实困难,有心无力的情况下才欠款而产生的,这并不能说明这个人就一定是一个不讲信用,缺乏诚信意识的人。因为一次失误而导致不良信用记录终身留存,显然有失公平。
因此,把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从“保留终生”变为“只留五年”,等于是给了公民更多的机会,尤其是对于那些因为个人疏忽才导致产生不良信用记录的人,这样的改变无疑更加公平合理。站在公民的角度来看,显然应该好好珍惜银行给予的这种信用善意,尤其不要觉得不良信用记录只保存五年,就可以不在乎自己的信用记录了。
实际上,一个人是否具有诚信意识,是否能够诚信做人,诚信做事,并不仅仅体现在一纸银行个人信用报告上,更多地体现在我们的工作、事业、生活中,影响着外界对个人综合信用度的评价。而一个人一旦被别人打上“不诚信”的标签,或多或少都会对他的工作和生活等各方面带来负面和消极的影响,在关键时刻甚至会决定成败,影响一生。所以说,对于银行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改变,公众应该倍加珍惜,万万不可肆意挥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