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孩子办满月酒、结婚宴请,这些要先打报告;一场婚礼,宴请亲朋人数一般要控制在200人以内……从明年1月1日开始,温州的领导干部操办红白喜事,头上要多一道“紧箍咒”了。
(11月1日浙江在线)
不知从何时起,借婚丧喜庆宴之机敛财,已在少数领导干部中日渐成风,尤其是在一些基层领导干部间,此风更是花样翻新、层出不穷。这不仅助长了铺张浪费、奢侈腐败之风,还严重影响了党员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无疑,此次温州市纪委此举对于温州市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有着重要意义。但是,这样规定真的有用吗?笔者颇为怀疑。
在中国,人情往来作为一种文化,是一种根深蒂固和潜移默化的东西。民间风俗的转变需要一定的过程才能够完成,不可能寄希望于“行政命令”的“尚方宝剑”一挥,就能立刻把民俗“斩于马下”。其实当下最需要解决的是党员干部的大操大办、权钱交易等问题,因为他们之中的大操大办已经完全脱离了民俗的范畴,而是手中的权力在起着决定性的因素。因此,处理此类问题应当和民俗文化明显区分开来,如果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能够得到有效约束,借人情往来之名而行权钱交易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反之,如果权力得不到约束,纵使严格限定了人数,依然难以真正杜绝掩藏在酒席幕后的交易。
况且,如果一个问题干部虽然收取了大量的“礼金”,但是宴请的人数却很少,甚至是不办酒席,我们能据此判断他就是一个合格的干部吗?由此看来,限制人数不如规范权力的“限权令”更为直接和有效。否则,一味地寄希望于强制措施去实施,不但起不到实际的作用,还会招致一些干部本能的抵触,带来更多的非议和质疑。而且对那些亲友众多的党员干部有失公允,甚至会给公众带来摆花架子、走过场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