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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缴卫生费岂能“以恶制恶”?

发布时间:2012-10-31 08:4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26日10点10分,网友“面包超人8”在“镇江论坛”上发帖称,为了500元卫生费,丹阳界牌城管将一车垃圾倒在他的店铺门口,随后配上2幅照片。界牌城管为什么要将垃圾倒在店门前?记者昨天联系上当事单位——丹阳界牌城市维护大队,一位王姓负责人解释是因为卫生费收不上来而采取的举动,前晚已将垃圾清理。(10月27日《京江晚报》)

 在法治社会里,法律才是维护合法权益的唯一武器,任何创新性“高招”的实施,都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个别店铺拒交卫生费,在客观上损害了城管部门乃至环卫工人的利益,但是城维大队将生活垃圾倾倒在欠费店铺门口,同样也侵犯了店铺的合法权益,是典型的“以恶制恶”。如此做法,只能让欠费店铺产生逆反乃至报复心理,结果两败俱伤。

 所以,针对个别店铺拒绝交纳卫生费的情况,城维部门不妨先弄清他们欠费的原因,然后再通过沟通的方式解决问题。实际上,只要思想工作做到位,相信欠费店铺也会顾全大局的,毕竟开门做生意,谁也不愿意为了节省区区几百元钱整天被人上门讨债。更何况,店铺前卫生不好,对自己的生意也会产生不利影响。当然,如果真有“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店铺出现,可以通过法律等途径解决欠费问题。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程绍德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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