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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支两千利息两万一”于法无据

发布时间:2012-10-23 08:5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信用卡透支46个月后,原本2000元的透支金额翻到2.3万元。10月18日,吃低保的武汉残疾人张师傅被儿子张龙信用卡的“巨额”催款单吓住了。

4年前,张龙申请了一张可透支2000元的工商银行信用卡,并如实留下地址和手机,多次刷卡消费后,“我想收到对账单后再还款,但一直没收到账单和短信,时间一长就忘了。”(10月19日《武汉晚报》)

从契约的角度讲,消费者在办理信用卡之前,应该了解信用卡使用规则,知晓信用卡透支利息计算方法,评估欠款的法律后果。不管是谁,都没有权利透支不还款。我们不必因透支人的低保户身份就廉价表达同情心。但是,信用卡欠款动辄翻番十几倍,信用卡透支利息如此之高,银行收费如此凶猛,就是放“印子钱”的黄世仁也只能自惭形秽。如果当初持卡人透支的不是2000元,而是两万元,几年以后又该支付多少利息呢?莫非要重复阿凡提与国王下棋赌小麦,国王输掉江山的故事?虽说持卡人要为透支忘记还款的疏忽承担责任,但是银行单方面制定的透支利息特别是循环利息、全额罚息、高额滞纳金条款脱离了生活常识,实是不折不扣的霸王条款,于情于理都讲不通。

现实生活中,除了报道列举的一些持卡人未收到账单和短信,忘记还款的案例以外,银行无节制发行信用卡,明知办卡人无偿还能力,开放透支功能,诱导办卡人大量透支,对办卡人不提醒、不警示,导致消费者承担巨额利息的事情并不鲜见。媒体曾报道了这样一件事:广州关老伯2年多前从银行透支2万元,利滚利滚到了20多万元的天文数字。而按照银行现行贷款利率计算,商业贷款年利率在6%左右。几年借贷时间,即使按照复利计算,消费者透支利息也不应超过本金。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即便按照民间借贷的利率计算,消费者的透支利息也不应超过本金十几倍。如此,银行难逃放高利贷的嫌疑,而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此外,银行在长达4年的时间里不提醒、不催促,很容易让人产生“钓鱼”的嫌疑。

既然银行与消费者之间的透支契约建立在违法、不平等的基础上,银行的规定就是违法无效的。消费者只应该承担合法的透支本金与利息,有理由拒付超出国家规定的借贷最高利息标准的部分。既然银行拿法律说事,笔者倒建议持卡人拿起法律武器,推翻银行单方面制定的信用卡霸王条款。

信用卡透支利息、滞纳金如此凶猛,不仅消费者要“吃一堑长一智”,信守还款承诺,银行也要规范信用卡管理,改变片面追求发卡量的倾向,别做诱导无偿还能力的人办卡透支的缺德事。更为重要的是,银行要检视信用卡透支规则不合理不合法的问题,银监会也要督促银行修改信用卡透支的霸王规则,让信用卡透支计息与法律接轨,避免银行用“合法”名义打劫消费者。

来源:京江晚报 作者:叶祝颐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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