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宁夏吴忠黄河大桥辅道桥收费站正式撤销并停止收费,就在当天,该大桥的四个道口均被堵死,川流不息10年的通道瞬间变成一条死路。对于外界的批评,宁夏交通厅厅长周舒否认撤站是为了向交通部上报成绩,称封路是基于安全考虑。
(10月13日《华夏时报》)
看到这则新闻,笔者想起了另外一座黄河大桥:日前,河南郑州黄河公路大桥正式结束了26年的收费历史,开始对车辆采取免费通行措施。然而大桥免费通行之后,原本的各项管理措施也一夜之间没了踪影,超重、超限车辆在桥上一律畅通无阻。
很明显,两座黄河大桥在结束收费历史后的命运走向了两个极端,一座是被当成“文物”保护起来,另一座则是彻彻底底地失管。结果虽然不同,却给人同样的感觉,即职能部门在撤掉收费站后均表现出了不负责任的全身而退。
先说郑州黄河大桥在撤掉收费站后超载无人管现象。很明显,这种局面容易让人以为这座桥的主要功能就是供相关部门收费挣钱的,一旦收费终止,这座桥对于职能部门而言也就失去了价值,其“生老病死”也不再有人关注。如此听之任之甚至连大桥的安全隐患都被高高挂起,就是不负责任,必然有损职能部门的形象。
再说吴忠黄河大桥在停止收费当天就被封死。当地为了所谓“基于安全考虑”,让一座仅服役10年且功能尚好的大桥沦为死路,依然有不负责任之嫌。要知道,修路建桥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畅通便民,安全性只是对工程本身的要求。如果说在工程建成后为了保证安全而忽视便民,让好端端的路桥不为民服务,那修路建桥的真正意义又何在呢?事实上,就算是为了安全考虑,封桥也远非最优选择。当地完全可以在撤销收费站后设置一些防止超载超速或控制车流量之类的装置,如此既可保证大桥安全,又可在资源不闲置的前提下方便民众,岂不是一举两得?
正因为如此,“安全考虑”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脚,倒是“利益集团推动”一说更为符合逻辑——在吴忠黄河大桥3公里外有一座新建的黄河大桥(这座桥是收费的),如果把旧的黄河大桥封死,必然增加新桥交通流量,进而有利于其收费。事实上,类似“请君入瓮”招数,常被利益集团所用。例如,在开通一些高速铁路后,铁道部就曾停开需求量最大的绿皮车。这种“被高铁”现象,就一度被民众所诟病。
最后,值得提醒的是,在契约社会中,任何一座桥或一条路终有告别收费历史的时候,只是时间先后问题。此语境下,当大桥或公路的经营方随着收费站的撤掉而退出时,如何让这些交通资源继续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则考验着各地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换言之,基础交通的经营主体固然往往都是企业,但路桥本质上是公共产品,在经营方因相关权益终止而从公共服务中抽身之时,职能部门有必要及时填补经营方撤离后所产生的服务空白,让交通资源继续更好地服务于民,而非撒手不管抑或干脆封死了之。毕竟,为公众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保障公众的道路通行权,始终是政府最基本的公共责任之一。
邓昌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