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之下,每一项规定和制度的革新,都会有“牵一发动全身”的效果。有资料统计,我国持有驾驶证的总人数已经逼近两亿人,且每年保持2000万人的增长量。《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的发布,意味着所有持有驾驶证以及正在学习驾驶证的司机朋友都要重新补课,既要重新学习新的道路交通法规,还要养成新的驾驶习惯。
治交通乱象,必须用重典。我国是世界上因车祸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有资料显示,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我国交通事故年死亡人数首次超过五万人至今,我国每年交通事故大约在50万起上下,一年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一度超过十万人。有这样一组数据,2009年我国汽车保有量约占世界汽车保有量的百分之三,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却占世界的百分之十六。2011年,我国车祸死亡人数为6.2万人,虽较之以往有了明显的减少,但是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与日俱增,进一步严格驾驶规定仍然是一种需要。这不仅仅是重视安全的体现,也是以人为本、依法治国的体现。
从驾驶新规中的几个细节也不难看出,新规的最终目的是为更加有效地规范交通秩序,从而在源头上遏止住我国交通事故频发、死亡人数居高不下的现状。比如说,“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这是在提高交通信号灯的威严,以更加有利于促进交通秩序的建立;而对“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则加大了对故意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一些目无法纪的司机,定然会形成更大的震慑。
可是,需要补课的不仅仅是司机朋友。除了持有驾驶证和将要考取驾驶证的朋友之外,公共交通设施和公共权力也需要进行补课。先说说公共交通设施的补课。因为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一次性记6分,那么,就需要交通信号灯更加明确、更加醒目,而不能成为违法陷阱。我们知道,在一些地方,对闯黄灯与闯红灯的处罚是一样的,那么,红绿灯就要站在人性化的角度进行完善,最好都设立“读秒”系统,至少绿灯闪的时间要更长一些。对于普通驾驶员而非特权车司机而言,既应该在最大程度上规范交通秩序,又应该竭力避免“怨案”产生。
需要补课的还有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水平。比如说,摆在交管部门面前的至少有以下几个问题:陪伴新手上高速的“老司机”如何定义?是拿驾驶证三年以上,还是驾驶多少万公里以上?如何才能更加有效地揪出“套牌车”?“特权车”的问题,又应该如何制止……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提高公共权力的服务和管理水平。
治交通乱象,仅用重典并不一定能收到奇效。更严肃的问题在于,还有一些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平执法等多层面的问题。因此,除了司机朋友要紧跟时代潮流学习新的交通知识和处罚规定之外,还应该要求交管权力在最大程度上规避徇私枉法,做到公平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只有这样,文明、和谐、安全的交通秩序才能逐渐建立,才能还社会一个安全感十足的公共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