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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亲定12海里领海 被国际认可

发布时间:2012-09-27 07:4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12海里领海宽度得到国际认可

1958年8月25日下午,毛泽东在北戴河主持召开了政治局常委会议。除了讨论炮击金门的问题,会议还谈到了领海宽度的问题。毛泽东认为,我国海岸线长,历史上屡受侵略,为维护海上安全和经济利益,并充分考虑到国际上可能遇到的风险,应采用较宽的领海。他要求外交部、解放军总参谋部进行深入研究,提出领海宽度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文件,待中央再次开会决定。

同年9月1日至2日,毛泽东在北戴河再次召集会议,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新任总参谋长黄克诚和总参作战部部长雷英夫,以及乔冠华、著名法学家刘泽荣和周鲠生等参加了会议。

雷英夫汇报了领海线论证过程和采用12海里领海制的建议,乔冠华对待发的外交部新闻稿作了说明。两位法律专家对各种国际法特别是《海牙协议》作了进一步说明,他们引经据典主张沿用民国时期当局颁发过的3海里领海制,认为如果宣布12海里,可能会引发国际争端,美、英会出来反对,搞不好会打仗。 毛泽东思考了一会,最后作出总结:“老先生们的意见很好,很可贵,使我们可以从另外的角度多想一想。但是,研究来研究去,《海牙协议》不是圣旨,也不能按照美英等国的意志办,我们的领海线还是扩大一点有利。从各方面判断,仗一时半会儿打不起来,我们不愿打,帝国主义就那么想打?我看未必。一定要打,我们也不怕,在朝鲜已经较量过了,不过如此,要有这个准备。”毛泽东从中国的经济、安全利益出发,并考虑到当时我国海岸火炮有效射程在12海里以上,最后确定采用12海里的领海宽度,并且决定立即公之于世。

1958年9月4日,中国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第一条即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一切外国飞机和军用船舶,未经中国政府许可,不得进入中国领海及其上空。”1982年公布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各国有权确定不超过12海里的领海”,当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了12海里领海制度。说明我国当初的决策既维护了国家主权,又符合国际历史潮流。

(摘自《中国海洋报》陆儒德)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作者:陆儒德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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