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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小事”是一种责任

发布时间:2012-09-26 08:5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市长当起话务员——“你好,我是朱晓明。”9月24日下午约3时,镇江市市长朱晓明来到市政府12345服务热线,客串话务员,接听市民电话,为民排忧解难。

三年,583471个电话,办结或办复率达99.42%,群众满意率98.52%。由此可见,被国务院办公厅界定为“镇江模式”绝非“偶然”。“镇江模式”,是对镇江为民办事意识、责任、回报的肯定。

路灯不亮、小区种菜等虽是琐事,但对置身事中的市民来说绝对是百分之一百的“大事”:夜晚回家,走在漆黑的路上,你有何感受;菜就在你家窗下,你又有何感受……

“小事”易被忽视或遗忘,因此把“小事”办好,首先需要的是有“办小事”的意识。路灯黑火了、毁绿种菜了……作为职能部门去修复、去查处,责无旁贷,往大的方面说,这是职责所在;往小的方面说,是为民排了忧、解了难。而作为职能部门,理应为纳税人去修路灯、查种菜,这是一种回报。

现在,市长都去“客串”话务员为民“办小事”,作为职能部门更应该为民办好“小事”。

来源:镇江日报 作者:余宽平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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