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阶段被国民党的反共政策终止
1938年10月武汉失守后,日军对国民党采取了以政治诱降为主的方针,对敌后抗日根据地则集中主要兵力加紧进犯。蒋介石这时加强了反共活动,一方面进行欺骗宣传,说什么“共产党捣乱”“八路军新四军游而不击”“陕甘宁边区实行割据”“共产党阴谋推翻政府”等;一方面制定反共法规,如1939年1月,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原则通过《限制异党活动办法》,以后又秘密颁发《异党问题处理办法》《处理异党问题实施方案》等,旨在限制共产党人和一切进步分子的思想、言论和行动,破坏抗日的群众组织。
在华中、华北各地,国民党布置对共产党进行政治压迫和军事进攻,制造了一系列反共事件。
平江惨案。1939年6月12日,国民党第二十七集团军根据蒋介石的密令,派兵包围新四军驻湖南平江嘉义镇的通讯处,惨杀新四军参议涂正坤,八路军少校副官罗梓铭、少校秘书曾金等六人。
确山惨案。1939年11月11日,河南省确山、信阳、泌阳等县的国民党武装1800余人,围攻确山县竹沟镇新四军留守处,惨杀因抗日受伤的新四军干部战士和他们的家属以及群众200多人。
晋西事变。1939年12月,阎锡山集中晋绥军六个军的兵力,向驻在山西西部的新军进攻。新军奋起反击,在八路军的支援下,粉碎了晋绥军的进攻。同时,在山西的东南部,晋绥军同中央军相配合进攻新军,摧毁沁水、阳城、晋城、高平、长治等县的抗日民主政权和人民团体,屠杀了大批共产党员和进步分子。
此外,河北有张荫梧攻打八路军,山东有秦启荣袭击游击队,鄂东有程汝怀屠杀200余名共产党员和群众,陕北有胡宗南的军事进攻,等等。
更让人震惊的是,蒋介石发动第二次反共高潮中的皖南事变。1941年1月4日,新四军9000余人奉命北撤。6日,在安徽泾县茂林地区遭到国民党军8万余人的包围袭击,激战至14日,除2000余人突围外,其余大部壮烈牺牲,一部分被俘。17日,蒋介石诬陷新四军“叛变”,宣布撤销其番号,使国共合作面临全面破裂的危险。
国民党反共政策的实施,破坏了国共合作抗日的黄金局面。但是,中共对国民党顽固派采取了“既联合又斗争”的正确政策,从而避免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彻底破裂。这种政策就是,“对其尚能抗日的方面是加以联合的政策,对其坚决反共的方面是加以孤立的政策”。“在他们尚不愿在根本上破裂国共合作的方面,是加以联合的政策;在他们对我党和对人民的高压政策和军事进攻方面,是进行斗争和加以孤立的政策。”“凡不向八路军新四军举行过摩擦的军队,应一律采取友好态度。对某些举行过摩擦的军队,在停止了摩擦之时,亦应恢复友好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