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标价或实际零售价不得超过1000元一条或100元一包;连续3次以上违规的,湖南省长沙市烟草部门可取消该零售户卷烟统一货源供应……9月9日,长沙市物价局、长沙市烟草专卖局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卷烟市场价格管理的通知》,要求全市卷烟零售户所经营的卷烟控制在合理价位。(9月13日《法制日报》)
在当前各地“天价烟”开价你追我赶、虚火旺盛的语境下,长沙市有关部门的细化规则、拉低“天价”,不失为一种“内病外治”的有益尝试。
“天价烟”何以一直饱受非议?其中的重要缘由,乃是其并非满足普通消费者的需求,而往往是瞄准了礼品贿赂和公款消费的灰色市场。尽管有人很快提出异议,湖南长沙的“限价售烟”,只是管住了销售价格,却对出厂定价不闻不问;或称“天价消费品”也是一种自由选择,如此强行“压价”,有悖于市场经济的内在发展规律。笔者还是认为,烟草制品毕竟是一种特殊商品,相比于其它的“天价商品”,把“天价烟”的虚火压一压,让其相对表现得接一点儿“地气”,其实并没多大不妥。
烟草企业的“天价冲动”不止,“三公消费”的透明监督不够,或者说奢靡享受的反腐敏感不强,无疑都是“天价烟”虚火不断蹿升的真正“内病”。而且,就算没有了“天价烟”的竞奢争侈,那些“天价表”、“天价茶”、“天价鞋”等等的替代载体,同样有可能担当“重任”、用于“攻关”。可这不等于说,湖南长沙的“限价售烟”,纯粹便是可有可无的扬汤止沸了——想想此前国家烟草专卖局早就统一部署,要求着力整治“天价烟”,以及重庆、南京等地也曾颇显低调地发布通知,我看就足以衬出“长沙禁售”的真管真治了。
如此说来,像长沙那样,制订严格措施,设定明确价格,由表及里、由易而难,对“天价烟”虚火先来一番“内病外治”,就不是玩弄虚假把戏,也值得外界支持鼓励。道理很是简单,倘若有越来越多的城市和地方见贤思齐,敢于这样真刀真枪地“限价售烟”,至少那些每条售价跨过“千元门槛”的“天价豪烟”,就只能迅速消失遁形,或是无奈“降尊纡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