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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民“登报检查”滥权“立此存照”

发布时间:2012-09-18 07:1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贵阳某晚报经常刊登个人或单位的检查或道歉信,收费一律600元一则,内容涉及出租车司机不系安全带、营运过程中抽烟等。要求公开登报检查的单位至少包括客管局、统计局、人保局、医疗保险中心和高速公路营运有限公司。律师称此举没有法律依据。而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是“上级领导的决定”。

(9月11日《东方早报》)

没机会看到这家晚报原版,不过,媒体报道中配发的大幅截图已能让人百般体味,这无异于一个“集中营”式的曝丑拼盘:难兄难弟们按标准“着装”,无语地挤在一起,他们表情凝重。

检查(道歉)属于态度问题,登报是表达方式。方式千百,登报为大。我踩了你的脚,说声对不起,通常就过去了,即便你主张权利让我给你擦鞋,也不难让人接受。但是,你会要求我到报纸上去说事吗?不会的。何况就是你想,我也会置之不理,因为本着“罪罚相当”原则,我不该付出那样的代价。

但是,“登报检查”这种原本不用则已、一用惊人的重磅方式,在贵阳竟被某些政府部门当作家常便饭给滥用,并自喜为行政管理方式的“创新”。管理的最高境界在乎攻于心,被管理者的检查与道歉同样贵在发乎于心,而事实上,贵阳成群结队的“登报检查”,完全是鞭逼之下的一次次权力役民。从来不会有人愿意主动去损名折利,貌似诚恳的“歉辞”背后,我们看到的其实是一张张多么沮丧和无奈的面孔。

正规媒体,而且是刻意挑选“发行量大”的报纸,全城广而告之,出名的滋味天壤之别。那些被赶进“集中营”的出租车司机们,都是为生计苦苦奔劳的平头百姓,他们只习惯于在报纸电视上看领导和艺人,这辈子从不奢望自己的名字有朝一日也能上报,可这一天竟然从天上掉下来了。恰恰,这是最倒霉的一天。

论理论法,拒载客人、偷逃过路费、不系安全带,这些主观故意的不良行为应该受到谴责,也应当依法予以制裁。一码归一码,当事人按法定标准认打认罚之后,执法部门不能无所顾忌地放大手中权力,法外加码,趁火打劫。从上到下,“登报检查”法无授权,法无授权而为之,就是侵权,就是以“查处违法”的通行证如入无法之门。

不打的照顾生意,反“打劫”侵民之财,客管局哪能这样子管出租车呢呢。政府大大小小的权力部门加起来得有上百个,幸亏好这一口的目前只有5个,要不然,在公园里摘朵花,园林局也该勒令你去“登报检查”了;你在地上吐口痰,城管局立马就会给报社打电话订版面......其实,登报无小事这个道理,这些政府部门都懂,一旦自己丑事被媒体抓到把柄,他们就会拐弯抹角地通关系。一旦官员犯事,他们的保密意识比谁都强,福建那位强奸幼女的街办主任,我们到现在仍然只知道他的名字叫“某”。

被逼自掏腰包以“第一人称”买坏名声,受害人心中难言的郁闷可想而知,但饭碗要紧,只能捏着鼻子强忍精神与物质的双重体罚。而当地政府呢,难道就没有一个明白之人?难道真的意识不到,当他们白纸黑字地逼民“登报检查”,恰恰为自己的违法滥权“立此存照”。

来源:镇江日报 )  作者:日平  责任编辑: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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