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辽宁省新民市警方开学前夕破获一起侵犯著作权案,犯罪嫌疑人左某采取贿赂教师等手段,销售盗版教辅书10万余册。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教辅书在一些中小学校竟沦为某些教师的创收工具,向学生摊派和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已成为教育乱收费的主要形式之一。
目前来说,治理滥发和摊派教辅材料行为,主要是通过教育系统内容的监督检查,由于系统内部人员利益关系盘根错节,自我监督的有限性不言而喻。既使教育系统的纪检、财务部门奉公守法、尽职尽责,但面对众多的学校和教师,也会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笔者认为,如果把国家在现代学校制度框架内明确要求建立的“家长委员会”引入进行监督,则可以有效抑制教辅经营者与学校人员的利益勾结。
日前,教育部《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规定,“学校实施采购校服、订购教辅材料、组织活动、代收费用等直接涉及学生个体利益的活动,一般应由学校或者教师提出建议和选择方案,并做出相应说明,提交家长委员会做出决定。”引入在家长委员会平台上的家长有效监督,可以根本性地改变自身监督的有限性,也可以动员数十倍于学校老师的监督力量。当然,前提是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成为一个有效的系统。
家长是教育产品的购买者,既使是公立教育,家长作为纳税人,仍然是学校教育的间接购买者,是学校各项与学生有关的经济活动天然的监督者,对于自掏腰包的教辅类产品更是如此。就监督力量而言,现有大多数中小学的师生之比是1:20,而每个学生背后一般有两个家长,也就是说家长监督教师,差不多是40个人监督1个人。
当然,家长监督一定要在家长委员会这个制度平台上进行,不然就只是一盘散沙,形不成合力。单个的家长在学校老师面前处于明显的弱势,现有的法律法规对于家长的义务规定较多,对于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并未清晰表达,而一般家长对于这些有限的权力也不了解、不熟悉,不掌握,很少会想到去监督学校、维护权利。通过家长委员会有序行使教育参与权,效果则大不相同。
家长委员会的职能是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学校教育教学、提升家庭教育和家长教育水平。但是要让这三项功能真正发挥出来,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笔者认为,要建成有效的家长委员会系统,必须过“六道关”:一是校长的现代学校制度理念;二是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建设;三是财务关、募资关;四是家长志愿服务关;五是法制建设关;六是民主文化关。
家长委员会要真正成为一个有效系统,既包括建立有效的单个学校家长委员会,还包括家长委员会联合会组织的形成和壮大。这都需要教育行政部门的强力推动,需要专业组织的日常化服务。比如,山东省2010年成立了教育厅主导、北京关爱家庭中心负责日常专业服务、爱心企业提供公益赞助,三方合作的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管理研究项目组,对于在省内全面推动家长委员会建设起到关键作用。
家长委员会对于学校一些有“油水”的领域实施监督,最好有教育行政部门的法规加以授权。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治理教辅过滥过多、学校乱收费就会有效得多。(作者为新华社高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