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报道,近期,广东、浙江、湖南等地多名公安局副局长“落马”。广东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何靖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浙江衢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蔡建明因涉民间集资案件被调查,宁波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贺富昌一审被判死缓,湖南湘潭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蔡亚斌因行贿受贿一审被判12年。
此则消息一出,国人一片哗然,都对腐败分子倍感愤怒,对国家坚决打击执法监督部门领导违法犯罪倍感欣慰。作为“监督者”,他们平时在大众场合都是正义的象征,以清正廉明自居,常把廉洁奉公和依法行政挂在嘴边,但当面临“糖衣炮弹”袭击时,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督,很多自制力不强的干部终被自己的贪欲打败,干出饮鸩止渴之事,自毁前程,身败名裂。作为社会的一份子,在愤怒之余,不得不反思多名公安局副局长“落马”到底警示了啥,为何会出现作为国家执法监督部门的领导干部却知法犯法的现象?笔者认为自身作风不够正派,没有能够抑制自己的“贪”欲是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观原因,同时缺乏相应的监管则是导致出现多名副局长“落马”现象的主要客观原因。
加强自身修养,提升拒腐防变能力是抑制“监督者”腐败的根本。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监督者”更应保持清廉,坚持原则、固守廉洁自律这条底线。在面对诱惑时,要算好政治、经济、名誉、家庭、自由、亲情、健康等“七笔账”,在感情上把握住原则、在行动上把握住分寸、在生活上把握住小节,对自己多打预防针、常念紧箍咒,不断提升拒腐防变能力,才能牢筑拒腐防线,将“贪”欲扼杀在萌芽期!
加大对“监督执法部门”“一把手”连带责任问责是抑制“监督者”腐败的关键。温总理勉励领导干部时曾说过,“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唯有立身正、为政正,才能聚人心、合众力,开拓施政新局面。作为“一把手”要充分发挥好“头羊效应”,树立立身正、为政正的典范,让全体干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同时应加大对“一把手”连带责任的惩处力度,他们对副职腐败都负有监管不力的连带责任,应当受到相应的惩处,以此措施来构建和谐的领导班子,进而促进社会从政风气健康发展。
加强制度和权力监督是有效遏制“监督者”腐败的保障。为了改善官员风气,为了拉近官员和民众之间的感情,为了塑造更强的政府公信力,有关部门应该对“监督者”加强监督,对官员的问责下实招下硬招。腐败本不可怕,腐败本可以治。然而,当腐败在我们的纪检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监督部门”官员那里变得不足为奇、不足为要的时候,当“监督者”严重缺乏监督,腐败频发时,试想其他的行政部门会是廉洁从政吗?当“监督者”失去了监督,就产生新的腐败。让这样的“监督者”去监督其他的腐败行为,定会滋生更大的腐败,对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要抑制“监督者”腐败,“监督者”必须有人监督,监督部门权力越大,清正廉洁越受到社会的关注,谁来监督“监督者”,将成为反腐倡廉的新导向!(记者 冉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