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子警察的数量增多,监控面积扩大,一些经常违闯交通信号的驾车人也开始想方设法地逃避监控。昨日,警方在值勤时发现一种新型逃避处罚的方法:一女司机故意不固封车牌,使之在行驶中剧烈晃动,造成路面监控拍不清号牌,该女司机因此受到处罚。
(8月29日《京江晚报》)
不固封车牌,说白了就是为了逃避“电子警察”、躲避交通民警对其违章行为、违法事实的严厉处罚。倘若真的让其得逞,司机必定会不受约束、有恃无恐地在马路上招摇过市、横行霸道。如此一来,破坏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不说,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也为诱发逃逸等违法行为,给交警部门处理事故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更使受害者因为找不到真凶而索赔无门、欲哭无泪。
事实上,不仅《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机动车号牌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正在征求意见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也拟定了对故意遮挡号牌一次性记12分的规定。
当务之急必须对这种涉牌违法行为严管重罚,正本清源。一方面,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司机的宣传引导,配套更加严密、更加人性的事前教育,提高他们的文明驾驶意识;另一方面,对不固封车牌等行为决不能手软,发现一辆、严查一辆,并按最高上限予以处理,提高违法成本,从而坚决刹住违法者的嚣张气焰。
徐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