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重庆市一名年轻女子携带宠物狗上了一辆公交车,为小狗买了一张票,让它乘坐在自己旁边的座位上。当有老人上公交后,女子拒绝让座,老人质疑道:“狗还要坐位子?”这话惹怒了年轻女子。她不停地用粗俗的脏话辱骂老人,一直持续了十多分钟。(9月1日《重庆晨报》)
狗坐着,人站着,世道变得有点快,让人很难整明白。都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狗狗地位上升本也不足为怪,但一下子来个乾坤倒转,狗权凌驾于人权,令人实在有点眩晕感。窃以为,此风不可长。否则,将来一上公交车,一群狗狗人模狗样坐在主人旁边,神情自得地翘着二郎腿,旁边一群乘客或挤成饼干或挤成相片,惶惶然如丧家之犬——这是人类社会还是狗类社会?
有句话说“善待动物就是善待人类自己”,善待狗狗原是文明进步的一种体现。然而,把狗权看得比人权重要就未免有些过火了,与虐待动物相比,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同样不值得称道。退一步说,狗主人果真爱狗如命,怕狗狗旅途劳顿,完全可以自己站起来,为旁边的老人让座。自己不让座,还让狗霸占着另一个座,属于双重不文明。为了自家爱狗狂骂老人十多分钟,是第三重不文明。归纳起来一句话,这人真的没素质。
“狗占人座”的事情近年来屡有发生,涉及多个大中城市,透视其背后原因,不单是狗主人素质匮乏那么简单。今年七月份,浙江宁波一名时髦女郎上公交车时为宠物狗买票,并告诉小狗:“‘多多,我给你去买票,这样你可以正大光明地坐了!”去年十月份,海口一名妙龄女子也把宠物狗领上了公交,放在自己旁边座位上,并且拒给其他乘客让座。此类案例长沙、天津等城市也发生过,狗主人受到谴责后总不以为然,还无理犟三分。这些表现,往小里说是没素质,往大里说是公共意识缺乏。
本来,宠爱狗狗是一种个人行为,属于私德和私权的范畴,只要你无损他人权利,无论爱狗爱得多么夸张,别人都无权指手画脚。换言之,在自家院里,把狗当儿子也好,当孙子也罢,爱怎么折腾都可以,让它骑在自己脖子上都不会有人管闲事。可是,一旦进入公共场所,就应该尊重公共利益,不能因一己私利或者私欲损害群体利益。这是现代文明的体现,也是社会正常运转必需的一种公民意识。公交车本是为所有市民提供的公共产品,让一只狗挤占人的座位,明显侵占了他人的利益。如果人人如此,你为宠物狗占个座,我为宠物猫占个座,他为宠物蟒占个座,公交车也就成了动物园。到那时,别说人没座了,公交车内更会上演现场版弱肉强食,指不定,他的爱蟒会一口吞了你的爱狗——公共利益不保,个体利益自然就没了着落。
为狗买座还折射了一种“金钱万能论”,只要花了钱,便觉得怎么做都天经地义。此外,公交司机无视规章制度,任乘客带狗上车,还涉嫌渎职。无论如何,“狗占人座”都是令社会文明蒙羞的事情,与当前一些不良的社会风气息息相关,不能当做小事看待。(徐炳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