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民爆料:“荆门市东宝区牌楼镇一家石膏厂雇用弱智人员做事,不给工资。这些工人是火车站附近的流浪人员或者是收容所的流浪者。”荆门市掇刀区委宣传部回应称,上述工人并非来自火车站附近的流浪人员,也没有证据显示其为智障人士。目前,涉事石膏厂已被停业整顿,并被罚款两万元。
(8月30日《中国青年报》)
所谓有图有真相,看看那些照片,看看工人们工作的环境和生活的条件,看看他们呆滞的表情和牛马般的饮食,公众很自然地想到,这又是一家奴役工人的黑工厂。事实上,自从五年前的山西黑砖窑事件惊爆舆论以来,政府虽曾在全国范围内发动过对非法强迫用工的所谓“地毯式搜查”,并做出过“不留死角、不落一处、不漏一人”的庄严承诺,但是类似奴役智障工人的事件从来就没有真正停止过。具体到这家石膏厂,公众很自然想到会不会又是一个?
五年前的黑砖窑事件,包工头衡庭汉被判处无期徒刑,打手赵延兵被判处死刑;五年后的荆门石膏厂,除了罚款两万之外,甚至连司法调查都免了,因为地方政府已经说它不是,所以它肯定不是,是也不是,于是根本无需调查。以“用工不规范、拖欠工资、生产生活条件较差”之名,责令停产整顿并罚款两万,与其说是维护法律尊严,不如说是急于了结案件以便应付舆论。然而,理性的公众肯定更愿意相信自己的眼睛,而不是地方政府缺乏证据支持的片面说辞。
这些工人通过怎样的途径到达这家工厂,为什么愿意不拿工资长期在这么恶劣的条件下工作,如果当地政府对这两个问题根本没去调查,或者根本没有搞清楚,就没法简单否认该工厂涉嫌奴役智障工人的舆论指控。否则,即使不是别有用心,至少也是敷衍塞责。对于此案,公共舆论必然还会继续追问,官方的简单否认以及象征性的处罚,并不能让案件迅速消失于媒体视野。因为,从被判无期到罚款两万的天壤之别,绝不该是我们的社会用五年时间等待来的“法治进步”。